贵州同志

耽美同志小说《夏已过站》(五)

作者:贵州同志-访问量:-发表时间:2014/8/15

(十三)

  我们的校区是半开放式,后靠一连片的山,我这么说的时候,甘辰发出了不屑的哼声,他说学校后面的那些土坡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能称之为“山”,他来自山区,他们当地的山缩小到一定程度就是胡萝卜,非常陡峻,山桃树和栗子树漫山遍野,都象是横钉在墙上的图钉。不管怎么说,土坡之属的东西,总是有胜于无,特别对于我们这个荒凉的校园,若没有一两个稍微神秘的地方,供人在心烦意乱的时候走走,不灭何为?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上运动场跑上五圈,然后钻进后山(还是称山吧),树木的气息扑面而来,我装模作样的掏出英语书,开始用功。

  有一棵异常高大的香椿,其他树围在它四周都像是小草,这棵树顶端的分叉处,坐落着猫头鹰的窝巢。我小时候是掏鸟巢大王,将一把火嵌挂在腰上,直溜溜攀上树,一旦发现鸟巢,我就哈哈大笑,接着,将雏鸟从窝里夹出来,杨起手,高高的悬着——如果树下面还有看热闹的人,我将会假装要将鸟砸向他们,他们大惊失色,以手护头;如果树下看热闹的人有女孩子,我则当真将鸟砸下去,她们还没有反应过来,鸟已经在她们脚边死的稀烂,马上,有人哭了,也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姑娘指着我大骂:“你这个冷血动物!”那时候咱们还多小啊,“冷血动物”这个词鲜为人知,她是从她父母吵架中学来的,她妈就这样吼她爸爸,她后来因为词汇丰富成为了一群女孩子的头领。我看着香椿树上的鸟巢时,萌生了将它掏下来的欲望,那会儿我看英语看得有些烦,在树下来来回回的踱着。

  我开始上树,这时候已经是深秋,风偶尔会冷的惊人,我穿了一件针织衫。我抱着树干,衣服开始和树皮剧烈的摩擦,爬到一半,我不得不停下来,踩上一分枝,放开手,将针织衫从身上扯下来,扔向树下,它被风鼓起来,大模大样的下落着。我继续往上爬,速度更加的快,很快就接近了鸟巢。老猫头鹰不在,三只小猫头鹰脑袋挨脑袋端坐在窝里,表情愉悦,让人怀疑它们是坐在豪华马车上的贵族,马车驰往一座古老的宫殿,那里将举办国王的晚宴。

  我心跳加速,决心从中偷走一只。它们察觉了我,警惕得可爱的目光扫视我,得出结论:显然该物体不是母亲,他比母亲庞大,难道他是传说中的爸爸?也许,也许它们是这样想的,至少,至少被我抓住的那一只是这么想的,小东西在我手中没有半点挣扎,它甚至缩进我的弯曲的手掌里,准备睡上一觉了。我兴高采烈的下树,拣起衣服,带着星爷回家。星爷是该猫头鹰的名字,这家伙的憨态中自然流露了一段风流,我要用食堂的肥水喂它,让它成年后比它的父母兄弟都丰满。

  星爷在我们宿舍安了家,并很快和几个大爷么儿打成一片,但由始至终,还是我最上它的眼,无论它和甘辰他们玩的多带劲儿,或者谁手里捏着的花生米和豆芽菜它多么欣赏,我一声“星爷”,它都将立即呼啸而来,撞在我的肚子上——它是个幼儿,没有把起飞和停靠练熟,它认准我充当“机场”,每次降落都将我撞的半死。星爷对我的深厚感情,用甘辰的话来说,就是“认贼作父”,不过不管当贼还是作父,我都乐意,反过来说,星爷亦是如此。

  我们的班长也见识了回星爷,那天白天阳光清朗,到了傍晚,却突然风雨大作,我在宿舍里看碟,甘辰一个电话打来,让我给他收衣服。我跑到楼下,跑出院子,绕到楼后的草坪上,那里有几排晾衣服的绳子,一堆人都在抢收衣物,有男有女。

  “杨麓,你后面!”我正收着衣服,听见她的声音,抬头见她站在不远处,怀里抱着刚收的衣服。

  “啊?”

  “你后面……有只怪鸟!”

  “哦,”我知道星爷也跟来了,它在空中一跳一跳的飞着,终于落在了我的肩膀上,“星爷,”我向她解释,“猫头鹰。”

  “你养的?”她露出好奇的神色。

  “不是,”我信口开河,“我一个同学的,从北京飞过来给我送信的呢。”

  “骗人!”她笑了。

  “没骗人。”

  “啊,真的?”她信了。没多久,她将此告诉了她最好的朋友,她这位好朋友是闻名遐尔的大嘴婆。

  杨麓编织花言巧语追求班长的事情就这么传开了。

(十四)

  体育馆。

  我们系和城资的篮球赛进行中。

  客观点说,我们队的水平还算不错,据说去年校园杯没怎么留意打,却差点就进了八强。队长师兄说,今年必须打入校四强,他已经私下代表全体队员立下军令状,不进四强,几个大爷么儿大学四年不找姑娘,要已经有了老婆也得分手,要是有姑娘送上门来,就得告诉她“我阳痿,你看着办吧”。

  “我们一定要好好打,哎,我和你们嫂子还能不能走下去,就靠你们各位啦。”

  他女友是个矮个子,精力充沛,经常在我们训练时跑来看他,两手分别提着重达十斤的水果零食。

  城资五个家伙个个虎背熊腰,裸露在外的肌肉象是用打气筒充过。五人撞人均有一手,撞倒率高到了可怕的程度。反过来说,他们实打实的技术却很有问题,传球经常在空中划过一道恢弘的弧线,然后落到我们队员手里,投篮投中率呢,基本上在百分之十前后徘徊。除此之外,几个家伙脾气也不好,这一点和鲁达差不多,你站他面前进行防守,他会冲你直翻白眼:“滚远点!”他们自己之间也争吵不断,“妈的,你甩炸药包啊?这么远!老子怎么接?”“炸药包不好吗,炸死你,咱队的进球率才能显著提高!”

  面对这样一只队伍,我们所要做的,无非尽量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与此同时,拼死的进攻射篮。因为:基于他们进球率实在微乎其微,防守没太多必要。

  整个比赛中,我们进一球,对方就骚动一次,一场比赛下来,我方全当是高强度下的投篮练习了。

  最后自然赢了,120:45,开玩笑似的。

  队长很高兴,“干的好,下星期再和物理干一场,就踩着他们的尸体进八强!”他因为在女朋友面前帅了一把,有些得意忘形,嗓门这么大,全然没想到物理的系队的为了解对手情况,全都在场。

  “喂,你们要踩谁的尸体呢?”

  “还有谁?物理的书呆子呗!呃,钟队长,你好啊。”

  “好什么啊,尸体都要遭人搞了。”

  “咳,什么搞不搞的?你这话说的……我那不是开玩笑吗,鼓舞一下我们兄弟士气,当什么真!”

  “拿尸体开玩笑,有个性,我喜欢!那个什么,几时也借你几位的遗体玩笑玩笑?”

  “那客气什么?等咱百年归了西,尸体任君蹂躏!”

  “好!够豪气,今起,你们队五个家伙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啦。”

  “没错没错,死是你的鬼!钟大爷,怕你了成不成,我们几个弟兄先告辞了!”

  “嗯,比赛上见!”

  “队长,”我们队的球员甲,“那人是物理的队长?太嚣张了吧!”

  “钟维嘛,那个人……是这样的,”队长耸耸肩,“球技倒是无可挑剔。”

  “我听说他女朋友是外院的古佳,号称N大校花的,”球员乙,“真想见一面啊,你说下次比赛她会不会来帮她老公加油?杨麓你怎么啦?走这么快?”

  “回去睡觉。”径直朝前走,把队友扔在后面。

  “我请客不去啦?”队长不满的叫嚷,“就累着了?那可不行,城资的水平只算三流啊。你得多锻炼,体力不怎么样嘛……哦,什么校花啊,长得还不错倒是,不过妖气冲天。”

  “那是,要比清纯,还属我们大嫂啊。”

  “她?她那叫傻头傻脑,嘿嘿,不过你们老大我喜欢!”

  我走的老远了,他们仿佛我拉下的屎,仍落在原地,议论的声音也落在原地。

  我听不见了,终于。

  回到宿舍,星爷扑腾向我胸前,我提起它,扔向床上;它不识相的再度扑来,再次被我赶走;等它第三次扑过来时,我有些倦,就任它在肩膀上跳来跳去了。

  他今天看都没看我一眼,装作不认识我?嘿,好笑,我在为此郁闷么?

  十一位数。

  按一个数,停顿一下;停顿一下,问自己一句“我这在干嘛啊?”

  拨通了。

  嘟——嘟——嘟——我这在干什么啊?

  “喂?”我这在干什么啊?

  “喂?”我真的在干什么啊?

  “喂?谁啊?说话哈。”

  “你好。”

  “请问你是?”

  “我喜欢你。”

  “?请问你是?”

  “我喜欢你,古佳,做我女朋友吧?”

  “什么?”

  扔掉听筒,靠在电话亭的墙上,呼吸有些急促,汗顺着额头流淌。

  日,我这TMD到底在干什么啊?

  体育馆。

  篮球赛尚未开始,队长带着我们做热身运动。系里的女生来了一大半,坐在观众席上,一面嗑瓜子一面喝水,养精蓄锐,为待会儿的大吼大叫做准备。

  “队长,他们来了。”

  “哦,别看他们,该干啥干啥。”

  物理系是红色的球服,边走边燃,体育馆的空气突然燥热起来。

  我望向大门外,天空碧蓝如洗,会有小学生在作文里这么写:“蓝蓝的天空飘着几朵白云,花儿鲜艳,鸟儿歌唱,我背着书包上学校。”

  两队队员开始握手。

  “怎么?精神不太集中嘛。”他抓住我的手。

  “等着尸体被我们踩吧。”我狠狠的捏。

  物理系的实力的确很强,五天前我们观摩了他们和化院的比赛,那天体育馆被校团委占了搞活动,两队只好在露天球场交锋。

  起初太阳很烈,惨烈。

  物理系一路杀过去,赢得很烈,化院的唯有倒下来,任尸体被人踩。

  比赛进行到第三节的时候,太阳进了云里,风伸着脖子使劲吹。我听见一个女的对另一个女的说:“他的头发,飘起来了。”

  我也看见了,钟维的头发飘得的确很厉害,那些时候,他像一匹野马。

  最终比分96:50,他上场25分钟,得分44。

  我们的拉拉队实力非凡,这全靠班长领导有方。她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平常披肩的长发扎成了马尾,左右手和所有的同学一样,各持小红旗。她穿了一条从未穿过的裙子,水蓝色,和我们的球服同色,两条腿撑得绷直,遇到我们进球,则突然朝天一跳,水蓝色绽开,底下白花花的清晰可见。

  “你们系的女生不错嘛,”钟维闪过我,把球传给了他方10号。

  “我也觉得。”我回头去追10号。

  10号是对方块头最大的球员,他在篮下爆发力很强,灌篮势不可挡。但这个人似乎除了灌篮不会其他方式的进球,这样,一则体力消耗大,二则带有很强的暗示,他一拿球,我们队的几位便自动篮下伺候。10号到了篮下,飞身而起,不过我们队长早已先他而起,挡在前方;10号硬是一个空中错身,斜向灌篮,我们队9号仍然挡住他——他支持不了多久,后仰,猛然将球向前砸去,“哐当”,球弹在篮板上,“抢篮板!”我们队长大叫,我蹂身揽过球,回旋身子,拍球向对方篮下冲去。

  钟维紧追身后。

  我见识过他的速度,小时候打架我一旦临阵脱逃,势必三秒钟内被他拿回。

  距离缩短,他贴近我的右侧,我顺势将球换入左手,继续前冲。

  “杨麓,传球!”队友的声音,我装作没听见。

  “杨麓,传球!”队长的声音,我依然忽略不计。

  我咬定要和他血拚一回,加速前冲。

  “想蛮干?”钟维赶上我,“太嫩了。”

  “你管不着。”我突然刹车,在他吃惊的目光中纵身离地,在上升的瞬间,我估计了离篮筐的距离,一米五,太远,不能灌篮。我只要灌篮。

  他在前方像一束喷泉,高高的张开双臂,砌成一道墙。

  我向前扑去,离篮筐近了,一米,半米。

  我的身体撞在他的上面,他向后倒去。

  “砰!”我亲手将桔红的火焰盖入篮筐,球带着力量俯冲而下,下方,是他的脸。

  我闭上眼,睁开时他躺在地上,血流满面。

  观众席上发出惊恐的呼声,女子的尖锐哭泣。

  “强,”他喉结颤动,对我说,声音轻的似乎不曾存在。

  一群人奔过来,七手八脚,将他抬上担架。

  世界模糊成了一团蠕动的蛆虫,一切动静都发出巨大的回声,无数的锣在敲响,混乱的让我措手不及。地上的血流进了我的眼睛。

(十五)

  “没看错吧?那是杨麓吧?”甘辰从被子里伸出头,他看起来有些像蜗牛,覆盖住身体的褐色太空被是被压扁的壳,“才几点啊?就出去?”

  “唔,跑步去。”

  “不是吧?跑步带这么多香蕉搞什么,哦——”他点着头,那副神机妙算的样子看得我十分郁闷,“你不是瞒着哥几个和班长上动物园赏猩猩吧?”

  我转身出门,拎着那袋香蕉的右手有些汗湿。

  甘辰这家伙生性多疑,老觉得全世界人都在背着他搞阴谋,于是他擦亮眼,时刻准备着。

  我走下楼,要不要再买点其他水果呢?香蕉还是前几天班长买的,据她说,篮球比赛要多补补,这些后来都成为甘辰诸人的八卦谈资。除了两柄又黄又粗的香蕉,她还给了一堆柿子,隔着塑料薄膜,像是满袋滚动的婴儿头,我忍不住大捏一把,软的心惊胆战——味道应该鲜美,不幸的很,刚放一天,它们橙红的皮肤上就起了层绿色的霉,跟被人揍过的淤青似的。

  刚过六点,天已经亮了,但这种亮并不透彻,围绕四周的空气都染了铅,又重又灰又湿。树木像是刚从面缸里捞出来,叶子上粘着白色的霜。

  水果超市的大妈站在刚刚撑开的店面门前,腰上转着呼啦圈。看见我,她不情愿的停下运动,跟着我进了超市内部,“要点什么啊?”

  “哦,看看,”我抓起一颗橙子。

  医院里的气味百年如一。

  我从小到大,除了偶尔被母亲揍成重伤,还没怎么光顾过这地方。

  门诊部的门前已经排了一溜人,一群小鬼被他们父母抱着,眼睛直勾勾的盯我口袋里的水果。小孩的目光里有种赤裸裸的欲望,等他们遭遇成长,并且躯体一岁岁的肿大,这种眼睛里的欲望就一点点的隐匿,当他们到了一生中最小心翼翼的年龄,目光里就全然没有欲望了(至少看不出来),这种情形很容易想象,他们的两眼睛就像瞎掉了,翻着青光,走在大街上,你会疑心该位盲人同志为啥不杵拐杖。

  住院部508。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突然有些犹豫,去不去呢?

  绕过人群,走向楼梯间。一个老太太站在电梯门前,叫我:“小伙子,这里有电梯——过来过来。”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得得,想拖延点时间都不行。

  老太太皮肤黝黑,皱纹深刻,这些都暗示她惯于劳作,她吐字清晰:“没坐过电梯吧?”我没有表态,我大概明白这种老太太,她们等的不是别人的肯定,而是自己的表达,她们心里早就认定了答案,“晓得,乍一瞅这铁门儿,有点怕吧?不敢进去吧?俺清楚,俺也是头几回……多亏俺那老头害大病,进了这大医院,要害小病进小医院,俺怕一辈子都不认识电梯——来啦来啦,快,进来,门儿里有机器人,自动关的!”

  我们飞速上升了,我注意到老太太在偷偷的留意我,便配合的装出一副兴奋难抑的鬼样子,她立马微笑着询问我:“电梯好吧?”

  “好。”

  “俺也是这么说的。”她乐呵呵的,不过却有些站立不稳,我扶住她。

  五楼到了。

  一想到待会儿要去508,要敲门,要听见门内的脚步,要等待,我的手心就像是长了嘴,汗如口水一样流淌了。或者,不去算了?哎哎,怕个屁?真没种。

  电梯门打开。钟维缠着纱的头出现在眼前。我吓了一跳,真的。

  “耶?”他愣了片刻,而后打量我,又瞟瞟我扶着的老太太,“陪老人家来看病?”

  “嗯。”我肯定了声。

  “走了,”他朝我点点头,跨进电梯,我扭头,挽着老太太径直走进深深的过道,电梯门在身后合上了。

  心里一片空白,脑子里也是,不过不紧张了,简直悠哉游哉——剩下的时间,是否用参观医院来打发呢?哦,可以去见识见识太平间,这辈子还没见过死人,对死人的兴趣就好比老太太对电梯。或者,回门诊部也行,那群小鬼应该还在,只要他们还胆敢盯着我的水果,我朝他们龇牙咧嘴也不退却,我便摘下香蕉一人送一根好了……这样也好,我想,至少,手心的汗可以干了。

  医院的过道比长城还长,送走了老太太,我笔直向前,重复的门,重复的地面砖,循环小数一样,居然没有个尽头。

  也许,尽头就是太平间?我感觉神经变得木然,于是和自己开玩笑。好像没有什么用,算啦算啦,木然就木然吧,就这么走吧,一直朝前。

  每扇门都关死死的,好像紧闭的嘴,牙齿即将咬破下唇的那种。我快步走过这些嘴,却始终伴随着墙壁这只长了无数张嘴却没有眼睛的怪物。

  如果这些紧闭的门,突然在同时敞开,又会是什么情形呢?也许所有的病人同时尿急,提着裤子乱跑出来,那么这过道,又是什么样子?或许,那时候,就不会这样的寂寥吧?不,就算千万人同时从我面前跑过,他们满脑子的厕所,对我熟视无睹,这样,我终究还是寂寥的吧。

  我在胡思乱想什么呢?没辙,医院就是这样一个阴森到让硬汉也多愁善感的地方。

  我听到了我脚步的回声,我的脚步响一声,回声就响一声。

  后来,脚步声和回声开始错乱了,回声的节奏竟然比我的脚步声还要快。

  医院的空气不是地球的空气么?还是,这走廊里,时光在扭曲?还是,那不是我的回声?

  我回过头,日,他在那里。

  “还以为你不会回头呢。”他龇牙笑,牙齿白晃晃一片。

  “不是走了么?”

  “可你不是专程来看我么?怎么好意思走。”

  “我又不是……”

  “那这是什么?”他向前一步,夺过香蕉,“你还记得我喜欢吃香蕉啊,嘿嘿,小子。”

  “不是买给你的。”

  “那还给谁?”

  “打算去动物园喂猩猩。”

  “没变啊,你这人就是不坦率。”

  “那个……什么时候跟来的?”

  “你一回头。”

  我们并排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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