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同志

同志小说《朝秦暮楚》完结篇

作者:贵州同志-访问量:-发表时间:2014/8/18

6

  过了两个星期,秦招跟楚暮才再次谈话。上课时他们坐不同位置,身边各有朋友,一下课便作鸟兽散。楚暮在秦招专注地看着外面screen上的powerpoint时,曾打量过他的样子;秦招在楚暮趁两堂课之间的小休时段、跟身边朋友聊天时,曾看过楚暮脸上的表情。有时秦招刚与旁边人应酬几句,已见楚暮离开课室,也没有意欲要去追上他的步伐。有时楚暮的目光跟住离开课室的秦招的背影,直至秦招关上门,才收回视线。这一切都不是什么大事,因而没有必要告诉对方。

  对于关系不亲密的人而言,若手上没有公事,是不好去向对方攀谈,免得硬是谈两三句后就冷场。愈是亲密,愈能说无聊话,说个屁也能由屁讲到屎尿以至便秘或消化系统。

  在图书馆门前,楚暮胁下夹着两本书,背包挂在单边肩上,正要拉开背包掏出雨伞,可不知是没带或是给垫到背包底,他把包里的东西翻来覆去几次都找不到。正想将书紧抱怀中,当个英勇的护书使者,半边伞挡在他头顶上,身边就传来秦招的声音了。

  “我为你打伞吧,你拿着这么多东西。”多自然。

  “多巧,那就麻烦你。”低着头,不自觉驼起背来,不好意思。

  “你去哪?”这个时间,都五点了,九成要去搭校巴到山下火车处,乘车回家。

  “我要……”回家,但今天是星期五,搞不好秦招也要回家,于是说:“去一下旺角的书店买书,然后才回家。”

  “噢。”要是陪到楚暮去书局,不自然,更何况等会儿约了吴先生在中环等。

  “你呢?你回家?”最好是。不然两人同路,路上又冷场。

  “应该是,我也不太……”要不要跟楚暮去书局逛?约了吴先生七点半,现在才五点。

  “你到底要去哪?”

  “我是七点半……”时约了人,但说:“……要回家。这中间有点时间,也不知要去哪。”

  “哦。”那要不跟他去书局?书局里有很多书,要带起话题也不难。

  “有车,快跑!”

  秦招跑得特别快,直路上楚暮看着秦招的背影,松身的淡绿白双色间条背心后摆随风扬起,秦招洁白的皮肤在楚暮面前晃了晃。楚暮用手爬了爬自己前额的发,一手的汗与雨。秦招回头,见楚暮落后一大截,就抓着楚暮的胳膊,把他拉到身边,揽着他的肩膀,因秦招跑得快,摇晃猛烈的雨伞无力为二人挡雨,好容易跑上校巴,坐下来,惊魂甫定,楚暮觉得脸上痒,以胳臂拭去脸上雨水,又捞起T恤下摆擦脸。

  下到火车站分道扬镳?“幸好赶上车。”

  到底要不要开口邀他去书局?“没错,多人极了,这时间……大家都是要去乘车回家的。”他本来也是。

  人总是要回家的。但为什么他对家没有依恋?“对,回家吃饭。”

  妹妹要上学,是不会做饭,又只懂做简单的炒饭,父母都要当夜班。今晚是谁做饭?“不知道阿妈今晚弄什么菜呢。”

  吴先生说在某高级酒店订了两个set dinner,食鸡炖翅,焖鲍鱼,是几多头的鲍鱼?“我妈不做饭的,工人会做。我不爱吃太浓味的东西,清淡简单就好了。”

  看来还是去买烧味饭。叉烧油鸡饭今天会做特价吗?“我妈也不会做太浓味的东西,今晚有鱼肉蒸酿豆腐……”就好了。

  上次去另一间酒家食饭,吴先生点了一条鲜红的清蒸东星斑,今次也有吗?“我不太爱吃鱼。”

  楚暮嗯了一声,自背包翻出手机时,秦招看入他的背包,说了句:“那部iPad好用吗?是最新出的款式,功能最多,价钱也算便宜。”

  楚暮笑着,又嗯了一声,不自在的耸了耸肩,略过旁边雨水淅沥的车窗,但见窗外景色被一条条阔面似的雨痕模糊成一大坨杂色。

  “我……对电子产品那些东西……不太熟悉。还用得不好。”他怎么问起来了?

  “不晓用的话,带回来,我教你一把。”这两星期以来上课,怎么都不见他用那iPad?

  “也不用,不好意思麻烦你,功能那些……我看说明书学一下就行了。”要是让秦招知道他将iPad转赠他人,会怎么说?

  “其实不难用,iPad都是用来玩,看reading、打机,拍照,听音乐,也可以用来写笔记。”他怎么不像别的人,一收到高价电子产品就高兴地使用?

  “我惯了手写笔记,而且现在用的笔记本还有很多页数,等用完后,我再带iPad。”

  校巴由邵逸夫堂驶至大学行政楼,车门一开,车里一小半人下车,却更多人蜂拥而上,沙丁鱼一样挤进这狭小的校巴。几个人站在秦招的座位旁,拿他的椅背当扶手,秦招只好往内挪移,让一点位置给站立的人。楚暮难免贴着秦招的大腿外边,素来一碰到别的人的体温就一阵恶心,于是楚暮又拚命贴着车窗,几乎手臂都要黏上去。

  是以,他低头翻看手机,心里想将自己缩成一个球,想象外边有一层坚固透明的薄膜包覆自己,免去一切别的人的碰触、体温、皮肤、力量。安心逃逸于手机屏幕后那小小的、没有危险性的、可以掌控于手上的世界,有声有色。

  “对不起。”

  “什么对不起?”

  “我是不应该在信上写那些糟糕的东西。”

  “哦,你是指你给我的那封信……”他怎么说起这个?

  秦招也自斜背袋掏出手机,手背拂过袋中的暗格,想起那天他如何将信收入暗格,想起这两星期以来每天那信都隔着斜背袋碰触自己的身体,他脸上一阵热气,熏得头晕。他用手机查看email,没有新的;用手机登入网上购物网,今天有新货,两百元一件T恤,真便宜;用手机……

  “那封信你看了吗?”

  “当然是看了。”用手机看这个看那个上这网上那网,天文台说今明两天有狂风暴雨,其实没关系,这晚他和吴先生就要在酒店幽会。

  “多奇怪。在生日前的那天,偏偏让我看到那种事,然后我就不时梦见她。”

  “噢,这多浪漫,还梦见他……”用手机登上周公解梦的网站,不知从何入手。

  “梦里她总是穿着一身红色长裙,很薄、很轻。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那天跳轨前,我只看了她一眼,对上她的眼睛,从她眼里我看见红色。夕阳将红色的残晖投射到她全身上下,我已讲不出那天她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

  “你还有梦见她吗?别人说日有所思,才会……”用手机注销那解梦网站。吴先生传来短讯,打了许多不堪入目的下流字句,完全无法想象平日的吴先生是一个衣冠楚楚、事业有成、有儿有女的四十岁男人。

  楚暮看着秦招。

  秦招避开楚暮,意识到自己的心虚。

  楚暮继续看着秦招。

  秦招硬着头皮迎上楚暮的目光,却发现,楚暮敛下眼,托了托眼镜,唇边有一抹极浅的笑。

  “没关系。”楚暮说了句看似没意义的话。他心里轻松,因他知道秦招既说出这答案,就意味他没有看那封信。于是,楚暮原来对于秦招的愧疚就消失,又可以做个无事人,对秦招笑了一下。也许秦招看也没看那封信,就将之丢掉或塞入抽屉深处,使楚暮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他终于坚信,秦招已不再是那一个秦招。现在的秦招只是一个会买贵价电子产品、随意送给任何一个人的那种人。他只是那种收到一封手写的信,不屑地看一眼信封,也不会浪费生命里的五分钟去看信里文字的人。然而,楚暮想,他之后还是会写信给秦招的。因为这个行为让楚暮放下许多负担:无法言说的东西写在信纸,将信交给人,将秘密交给一个最忠诚的人——一个没心思探究你秘密的人,就是最好的守秘密之人。如此,那些只有说出来才可安心、而又不能教任何人知道的事,就可以交付给秦招。

  楚暮对于秦招生起一种莫名的信任,这一种信任正建基于疏离。如果秦招是那种什么事都要管一顿或关怀备至的人,楚暮反而不会对他说任何事。因此,正由于秦招是一个不关心他的人,他才愿意与秦招维持一段不热不冷不重要的关系。不重要才好。人生重要的事已经太多,“重要”,在楚暮眼里,就是等同于“责任”,而他想做一团棉絮,没有意愿,没有主见,随风飘荡,就算被风送到泥沼而死去,也只是风的责任,而不是自己的责任。

  换言之,楚暮根本不想为了“活着”而背负责任、而去挣扎、而去开创。他只是一只汲汲营营,为裹腹而工作、为工作而工作的工蜂,也不认为这样有何可悲。

  何来可悲?没有可悲,这是他的选择。一个有能力去选择不快乐的人,其实就是一个快乐的人。

  校巴驶到大学体育中心时,秦招忽然说:“楚暮,你还记不记得小学六年级那年,我们交换了什么礼物?”

  “我好像忘了。”

  “我也忘了。可是想了几天,都想不起来。”这两星期里,秦招陪过三个客人,每次做◇爱后,他在回家路上坐在客人的私家车里,自袋中的暗格拿出信,不敢用太多力去握着那封信,怕手汗软化硬挺的信封。有时,他会用信封尖挺的四个角逐一扎自己的胳臂;有时用锋利的边缘划在较细嫩的胳臂内侧皮肤,破了皮。有时将信封放在灯下,学卖杂货的老婆子,把鸭蛋照在红光灯下检验品质,秦招幻想灯光能否透出信纸上的文字,让他过一下瘾。

  就好像人想看裙底的心态。若一个女人脱得赤裸裸,没有幻想空间,反而飘逸的裙底下,春光半泄,两条雪白的大腿间隐约透出一小块或有蕾丝或红或蓝或粉的颜色,招人遐思。

  如果那信是其他不重要的人写给秦招,则秦招会爽快地拆开来看。但这信却是楚暮写的。楚暮会写儿时的事吗?两星期前女子跳轨的事,整间大学的人也知道,照这样一说,楚暮应该是目睹那件事。然而,女子入梦的事又是怎么回事?秦招好奇,什么样的女子能让楚暮这个老实呆板的人日思夜想?穿红裙的艳女?那跳轨女子的照片,秦招是看过的,在报纸的头条上有张学生相,女子束起长发,露出一张不美不丑、没有笑容的脸,还有中学生的气质,纯得像白纸,无论如何也无法让秦招将之联想成什么艳女。

  秦招不是没有女朋友,他爱美人,有风度。有时与美丽的女子出去食饭逛街,自客人身上转出来的钱,他用来娇宠一个个美丽的女子,他想,不知那些女子又会否用同一笔钱包养小白脸?金钱有一种腥臭的味道,但很多人喜欢这味道。秦招少年时无聊,曾有一种癖好,就是拿张一千元纸币盖着鼻孔,吸那气味。有时他会闻出金钱轮转的历程:鱼腥、脂粉、汗臭、油烟,各种分开来很臭的味道一合起来,便挥散出色香俱全的味道。数不清的人用这钱换来一种又一种的物品或服务,男人用钱换来秦招的服务,秦招用服务换来钱。

  浑浊、肮脏的气味吸引秦招,他感到安心。只要保持污秽,便没有别的东西能伤害自己。

  他吸纳。他将各种或好或坏,或污或洁的东西吸到自己身体,掩盖原来干净漂亮的皮相,用物件围在身边形成栏杆,一张张纸钞贴在墙上,让自己忘记皮肤与墙的颜色,再也想不起对象直接碰到皮肤上的感觉。

  但信封的尖角扎在手上,刺刺的,不痛。

  手机用太久,底部发热,灼得手心热,秦招人也浮躁蠢动。

  “你真的不记得那年我们交换过什么礼物?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交换礼物,竟然忘了。”秦招再次质问。

  “我真的忘了。”是信。

  就不过是一封信。那年楚暮交给秦招一封长长的信,是用铅笔写的,怕用原子笔写的话,写错字就涂得四处都是白油,不好看。内容很无聊,反正就是祝福,以及写了些对未来的幻想,幼小的楚暮叫秦招上了中学后不要忘了他:想一起去租漫画、一起识个漂亮的女朋友、一起看咸片、再一起交换礼物——上到中学有零用钱,就不用再交换小食、生日卡、信这类寒酸的东西。

  可是,楚暮收到秦招的iPad时,却无法因iPad高昂的价格而喜悦。

  为什么呢?“我是真的忘了当初和你交换什么礼物,都是小六的信,你不也忘了吗?这又有多重要?”

  很重要,秦招想说这件事困扰了他两星期:“并不是有多重要,只是突然有些好奇。想不起来就算了。”他回家要继续想,直至想出来为止。

  可是一回想那些生日礼物,儿时与楚暮做过的傻事就一一浮到秦招脑海里。他实在无法解释,这些年来半点也想不起来的事情,竟在近日一一重现,清晰得彷佛他从来没忘记过那些片段。又或者那些事有若干细节是他下意识捏造的,只是为了让事情显得更圆满。回忆都是谎话,却又美丽,使秦招很想相信那些事确实发生过。

  就算他跟他说起当年那封信,可是秦招连他如今写的这封信也不肯看,又怎会有兴趣知道当年那封幼稚的信?“记不得也没所谓,都过去了。最重要是活在当下。”

  当下?“是,反正都忘了。”当下有什么事值得纪念?那封信。那封楚暮写给他,而他不敢看的信?

  校巴驶到火车站,众人下车。秦招比楚暮下车,两人走了两三步,楚暮像是下了决心的揪着秦招的衣服,扯他到楼梯旁边避开步伐急如奔马的人群,再用手机开了一个Album,放大了其中一张照片:照片里,一个小女孩举起一部iPad,对着镜头笑,门牙缺了一只,犬齿微凸如虎牙。

  惊讶?愤怒?“我将你送我的iPad……转送给我表妹。我表妹表弟升了小学,家里一部电脑也没有。我是明白一部iPad顶替不了电脑,可是他们比我更需要它。不知道它能否助他们学习,但是表妹却笑得那么开心。”

  秦招接过楚暮的手机,双眼黏在相片中女孩的笑容。他觉得这一切离他很远。一部iPad能换来一个人——纵使只是个孩子——脸上这一种笑容吗?秦招却记不清上一次自己有这样的笑容,是什么时候。名牌背包、珍馐百味、快感、声色、诱惑、物,它们的存在像空气一样自然。人不能生活于一个不被对象包围的世界,人无法不生在一个对象未用旧就必须抛弃的时代。没有对与错,环境决定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人或是其他物种,都是这样。

  一个人杀成猪,要去食它的肉,不是错,因为若有来世,猪投胎成人而人投胎成猪的话,那成为人的猪还是会去杀成为猪的人,食它(他?)的肉。这是一种众生平等吗?只要是生物,必定有被杀与杀害的时刻,因而大家没有错。

  这不是卸责。换转是别的生命,也会这样做。错在哪儿?世界运作得如此完善,没有半点出轨。今日有一个人死有一只猪死,第二日,世界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秦招习惯了“老样子”,于是他发觉再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能打动他。

  “你看她笑得多快乐。”那是一种没有任何人会质疑的快乐。

  楚暮听了,也笑开一张斯文的脸,傻兮兮的,或许因为他的碎发黏在额头上,镜片沾了雨丝,镜片后双眼黑亮亮的都融于镜片的水气,眯得像两段短线。

  落泊却快乐。

  “我告诉她,这是我朋友送我的礼物。她起初不肯要,说这不行。我就说,我不需要这部iPad,给了你,若你觉得快乐,这就是我朋友间接送我的快乐。我快乐,并不在于秦招你送我一部昂贵的iPad,而在于我用你送我的礼物去为表弟妹带来快乐。你看,笑得多灿烂,她是个小美人。”

  快乐是一种礼物吗?“你不觉得可惜吗?”

  楚暮说他家里已有电脑。他忽然自背包翻出一本笔记,开头十几页填满文字。楚暮一手字还是写得如此潇洒,他说:“若用iPad记事,我这一手字岂非无用武之地?我喜欢用文字填满一页纸的感觉,很满足。”

  用笔记本记事,他会知道凡事有个尽头,就算多锺爱一本簿,它也不能永远陪着自己,用完,就要把它收起,再用新一本。可是,每一本笔记都会与他相处一段日子,跟绿色这一本谈历史,跟红色这本讲文学,跟白色这本讲生活,他常常视自己与一本笔记发展许多段不同的关系……iPad不能。迷失在数据世界,楚暮写多少字也填不满这十几GB的容量。他不能摸每一张纸的质感、温度。纸用久了,也有温度,因为手枕着本子,体温便温暖了纸。可是电子产品放出热力,反过来灼痛自己的手。

  “可惜什么?我将你送我的东西转送他人,没得也没失。”

  可是它原本是属于楚暮的……不:“这也好。”

  秦招忽然明白楚暮是怎样看待这一部iPad的:他从没有视之为一份“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礼物,正如秦招从来没有视之为一份“只能送给楚暮”的礼物。秦招并没有为楚暮花上心思,只是认为最贵即最好,就急急买一部iPad送给楚暮。之所以明白这事,是因为他知道楚暮将iPad转送给表妹后,竟没有太大感情波动就接受这件事。

  也就是说,iPad既不属于秦招也不属于楚暮,它属于几个冥冥之中需要它的人——楚暮的三个表弟妹。或者这送iPad的归宿早就注定是那三个孩子的家,因而经过不知多少人的手、不知经过几翻轮转,终于,落到一个原来不可能买得起iPad的家庭。

  秦招不觉得羞惭,不愤怒,心里有一阵出奇的释然。他用来买iPad的钱来自不知哪一个男人的荷包。用一份肉金,去换一个孩子的快乐,到底是谁的功劳?是某男人、秦招或楚暮?是制造iPad的无名工人?是广告销售商?三个孩子的快乐是赖于谁去成就?设计师用草图换来钱,公司用钱去换工厂生产,工厂用钱换工人生产,广告商用钱换明星拍广告,人用工作得来的钱换iPad,而秦招用肉金换iPad,楚暮再用iPad换女孩的快乐——唯有这一项没涉及实质金钱交易。

  物品轻贱如芥草,但就是这么一种迅即被时代巨浪淹没的东西,换来了孩子的笑容。

  “这真是一份好礼物。相比之下,我的太寒酸。”也幸好秦招没有看那封信,楚暮这样想,但没真的说出来。

  “那你有跟她讲起我的名字吗?”

  “有。她问我送iPad的人是谁,我说,那是一个叫‘秦招’的男生,今年跟我一样大,因为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我说,他是个长得很好看的人。她问,有多好看?我说,比我好看十几倍。她说,那真的很好看。她问,那个叫秦招的人知道我将礼物送给她吗?我说,还不知道,但我会说给他知。她说,有机会能见那个叫秦招的人,亲自向他道谢就好了。我说,那不太可能。她就说:‘那你代我向那个叫做秦招的、长得很好看、跟你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说一句多谢。我真的好开心’。”

  秦招没说什么。将手机还给楚暮,叫楚暮将那个女孩的相片传给自己。于是,女孩在秦招手机里绽放笑容。看着,秦招也生起一股笑的意思,并不是为了讨好谁或诱惑谁而笑,而只是,忽然想笑。

  “我也想见你表弟妹。”

  “真的可以吗?似乎太唐突……我是怕打扰到你。”

  “怎会?这个星期六日或下一个星期也行……”

  “要不就今个星期日?”楚暮却忽然记起他星期日要为人补习。然而这事情若隔太久,又不太好。

  “今个星期日……”秦招却忽然记起他约了原先生。然而原先生下星期开始整个月都要出外工干,若这星期不见他,就失了一大笔钱了。

  “你不可以吗?我……”楚暮想,若秦招答应,星期日就腾出一个下午的时间,尝试将那些学生的补习推到星期六……若不行,大不了少赚一笔钱罢。这时楚暮才发现,长久而来,他竟未试过为了自己的事而不去替学生补习。

  “我想……是可以的。”秦招决定不去跟原先生见面。这个星期日不用跟一个自己不爱、也不爱自己的男人在床上度过,秦招生起一股抬头看天的冲动。灰色的天空染上清蓝,没地使他心里平静,天边,丝丝缕缕的云烟缭绕山峰,秦招觉得自己缓缓呼出的一口气,轻淡得像那些云烟。

  楚暮搭着秦招的肩膊,笑着走向火车站入闸处:“没想到你这么大方。这样吧,你跟我去书局,任你挑一本书,就当我送给你的礼物,生日礼物又好,谢罪又好……”

  “你送过了,生日礼物。就是那封信。”

  “那个不算。”楚暮知秦招没看那信。

  这下子,秦招从楚暮脸上狡黠的笑容明白楚暮知他没有看那信。而楚暮不知道秦招将那封信稳稳妥妥地收在常用的斜背袋中的暗格里,一摸,就摸到。楚暮不知那封信上,秦招的指纹已盖过了楚暮的指纹,可是信封里的信纸上,永远只有楚暮的指纹。

  秦招是打定主意不告诉楚暮,那封信的下落;楚暮是打定主意不告诉秦招,小六那年那封信的下落。他(们)独占一个跟对方有关的秘密,这是他们唯一知道的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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