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同志

同志小说《朝秦暮楚》(四)

作者:贵州同志-访问量:-发表时间:2014/8/18

5

  

  这是一份无价的礼物。无价这个词可以高尚,也能低贱:世上独一无二的某颗钻石,是无价;飘浮在空间中,无形无色无味的空气,也大多是无价。而这一封信之所以无价,在于秦招无法准确衡量它的价值。

  以物料来衡量的话,可以很简单:这是最常见的一种纸信封,长方形白色底,四边镶了一转蓝红白相间的花边,右上角有一处打印出来的邮印,是供人贴邮票的位置,然而写信人是亲手把信交到收信人手里,故信封上连邮票也没有——这一种信封十蚊一包,一包有十五个,所以一个信封价值$0.67港元,一元也不够。信纸吗?秦招握着这封信,在中间拗了一记,厚度比一张折起来的硬卡纸更厚,估计大约由至少四张信纸对折而成。一叠信纸——秦招未有拆信,不能从纸质去估计信纸的价钱。

  关于信纸的价钱,有两个设想:一,依写信人吝啬的个性,大概只会买那些方便逐页撕出、白底蓝线的单行本,秦招儿时跟他逛书局时曾见过,五十页纸的单行本,那时价值十八元,事隔多年,算作三十元好了,又假设这信封里果真有四张这样的信纸,则这封信的信封连信纸合起来,还值不了港币五元;二,依写信人贪求就手、大而化之的个性,这信纸更大可能是他拿中学时用剩的单行本,撕几页出来便权当是信纸,这样一算,价值比前一种假设还更低。

  写信用的墨水呢?即使写十页纸也用不完一管墨水笔——写信人惯用那种0.7 mm黑色墨芯的墨水笔,甚至不是文具店常卖的日本货,而不过是摆在街市前的街坊摊里,那种十元就有五枝的墨水笔。那种笔尽管便宜,却比一般日本货要坚强,掉到地下五六次也不会断墨,而日本货呢,“一次意外足以致命”,笔跌过一次,就不能用了。但这种笔的坏处是消耗得快,写一封这样的信,大概用去半枝笔的墨水了。

  整合起来,单以材料去计算秦招手里这封信的最大价值,公式是:$0.67 + (30 ÷ 50 × 4) + $1 = $4.07。

  但这个计算方式有个致命伤:忽略了机会成本。机会成本的概念很简单,只要有读过中四五经济科的人也知道:简单而言是计算你在做这件事所付出的代价,包括你能够在这个时间所能做的其他事所生产出来的最大值。比如说,在秦招与楚暮过生日的那天——就是昨天——秦招本来能够去陪一个叫做“标爷”的客人,那客人每次花在秦招身上的钱少说也有两万元,则昨天秦招与楚暮过生日的机会成本,就价值两万了。

  在写信人为秦招写这封信时,他本来还能够做什么事?或许本来他能用那些时间去为一个学生补习两小时然后取得二百元的人工;或许他能用那些时间为同学写一份论文然后收取五百元的费用;或许那时他能用那些时间去陪女朋友出外然后赚得一个吻或者更……

  可是写信人有情人吗?

  秦招思及此便打个突,旋即想:他提过自己每逢星期六日便朝九晚十地为不同学生补习,这样一来,哪来时间去陪伴情人?不不,或者写信人的情人是系内人,则他们天天见面,又何须在星期六日约会?可是开学一星期有多,秦招也没见过他身边有亲密女性。不不,若他是个同志呢?没可能,他身上并没有那种气息,应该说他是一个与浪漫、爱情、幻想无半点关系的人,写信人——楚暮——架着一副眼镜,带着个沉甸甸的黑色背包,左胁下夹了本书,一静下来就读,直至看见系内熟悉的朋友,他才合上书,或者用垂在身侧的手托着,或者又夹回胁下,笑看着朋友。

  可是这样的一个人,却选择给秦招写了一封信。

  每一个人的童年——尤其是秦招他们这一代——必定曾经与信为伴。小学时,大家都爱写信,尤其是女孩子。每个女孩至少有三个笔友,每天一上学,入到课室就搁下书包,拿着一封封信奔往不同班别去派信,不知是来上学还是当邮差。而像秦招与楚暮这种男孩子,就很少写信,他们今是给对方送过生日卡。

  年纪轻,根本没零用钱在手。秦招家里是有几个钱的,但他年幼时,父母为免他养成挥霍的习惯,每月只给他少量零用钱,当然后来随着长大,零用钱也渐变丰厚。但楚暮不同,家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别的孩子,故此年幼的楚暮每月还不知有没有五十元零用钱。在物资紧绌的情况下,送上生日卡的楚暮也就值得原谅了。

  秦招某年收了楚暮的生日卡,自浅绿色的信封中抽出一张由半张白色厚画纸对折而成的手绘生日卡,封面画了个又蓝又红又紫的三层生日蛋糕,他第一个反应是:“得一张生日卡而已?”

  “我画了很久。第一张画得很糟,第二张一画好就被我妹抢去当玩具,撕烂了,你手上的是第三张。”照这样看来,那张生日卡的机会成本倒很高。

  “有这种颜色的蛋糕吗?”

  “这是生果蛋糕。蓝色那层是蓝莓,红色是草莓,紫色是提子,都是你爱吃的生果。”

  “蛋糕上面的蜡烛数目……好似少了一枝?”

  “是吗?没道理,就九枝啊,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嘻嘻,还有一枝在我手里,未插上去。”

  也不知楚暮那时是说真还是说假,立刻就自裤袋掏出一根绿白相间扭纹的短蜡烛,一并放到秦招手里,笑滋滋的说了句生日快乐,那样子可真傻。

  为什么会忽然记起这件事呢?如果不是楚暮给他送了这封信,他也不会想起楚暮还手制过生日卡送给他,以及那张粗制滥造生日卡背后的往事。这一件本已死去又活在秦招脑里的往事,到底是否属于楚暮这一年送他的生日礼物?秦招在想起这一件事时,嘴边有了笑纹,也就是从中得到某种情怀带来的快乐或满足,而这一件事既然是由楚暮送他的礼物而来,也就是想起与楚暮有关的、值得笑的往事,也算是一种礼物。

  如此一来,秦招手里这封信的价值变得复杂难计,因而,是一种无价——无法为之冠上一个价值。

  秦招顿觉手中这封一克也没有的信件是何其沉重。拆开?可是要怎样拆?徒手拆开的话,信封口便会撕得岩巉,不再美观整齐;用开信刀自信背劏开,则这封信失去其完整性,即使在看完信之后将信重新放回去,也不再是当初那份除了楚暮之外、就没有别的人知道其内容的——那封神秘的信——并且无法闭合的信封就像一尾躺在抽屉的死鱼,死死地张开嘴。

  又想起,鱼尸。

  每一件物品都会拆旧:在物品开封、脱离胶袋而接触到空气的一刹那,便意味着尘埃与细菌迫不及待依附于那物的外表,预示物的氧化与褪色。一封信的价值在于内容之神秘性,一旦它的内容被世上第二或更多人看过,它便因不再神秘而降价,并且不再有别人对信产生期待。那些政党或政府发出来的公开信件、声明书便最为廉价,陈列在网上,任何人只要有一部能上网的电脑都能观看,等着成为网上芸芸数据垃圾大海的其中一员。

  那些情人间互赠的信便要高贵一点,至少是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当然会随着两人分手而变成堆填区中的一员。

  那些亲人间互赠的信就分分钟比钻石还要矜贵。这年头,子女也未便用手机向父母传个不够五十字的短讯,还奢谈一封少说也一千字的信?

  秦招将信拿近鼻端,深深吸一口气,竟嗅到一阵极轻微的樟脑丸味道。他想起更多:儿时上过去楚暮的家,一入屋便凑到一阵滴露味,那是一种近于药的气味,在医院里不是闻到这种味道就是更刺鼻的漂白水味。走近一间勉强间出来的房——楚暮与妹妹共享的——扑鼻而来就是一阵樟脑丸气味,秦招禁不住半闭上气,说:“你家刚刚搞完大扫除吗?”

  “不是。我妈爱清洁,每星期拖两次地。你看,这张床旁边有四个箱子不是吗?里面放的都是全家人的冬天常服跟大衣、棉被,每个箱各放了一包樟脑丸。味道很强吗?其他朋友也这样说,但我跟妹妹不知是否习惯了这味道,毕竟是每天晚上都睡在它们旁边,久了,就不闻其臭。”

  再上去楚家几次,就连秦招也不再在意那种清洁品与樟脑丸混合的气味,甚至还因这种味道联想到干净。每一种气味均指向某种情感,花香指向浪漫,甜味指向幸福,香水(某些时候)指向美人,至于绿水滴露跟樟脑,指向洁净。洁净每每使人安心,因城市人有洁癖,大多数,或多或少。

  愈大愈空旷的地方便愈有变得洁净的条件,因为没有任何缝隙可供秽物积聚。明亮是另一种洁净的象征。商场便都是这样:大(而无当),地板如同镜子,女士出门时太赶急,也能低头就着反光的地砖,敷脂粉,盘云髻。

  楚暮的家人就是如此。虽然这个家小得像块豆腐干,各种污秽的小动物太容易落地生根,但女主人坚持勤打扫,容不下一只蟑螂的存在。

  为什么还会想得起这事?

  秦招将信贴在自己的胸口,隔着衣服。信件是一件奇妙的事,总是经过不知几多人的手、搭过几多次车、经过多少次空间的转换,才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祝福或爱意或诅咒,送到收信人手里。但是楚暮送秦招的这封信,只是经过两个人的手,楚暮,然后秦招。没有第三者。

  内容也只会有他们二人知道。

  思及此,秦招忽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难为情,无法解释,将信远远放到书桌,不再碰触。可是,即使秦招已放下那份信、拒绝让它进入视线范围,脑里还是自动浮现信的质感、外貌与重量。那封信的形态已深深印在脑里——至少在这刻。

  他无法讲清楚这封信带来的情怀或记忆,相比之下,信的内容变得不再重要,而拆信这个行为只会破坏它的神秘。

  最后,秦招将信稳妥放入那个黑色斜背袋内里的暗格,拉妥拉链以防信件掉出来。如此,每当他用这个斜背袋,那信件便隔着几块布,紧贴他的身体。他能够时常伸手入袋隔着暗格的布料抚摸信,提示自己对它的拥有权。

  要买一把锁,锁上那个暗格,再将钥匙掉入大海,如此,无人能够使信与斜背袋分离——

  直至秦招对信的感情死去为止。

  

  “哥哥,你还不快去洗澡?看你打大赤膊,一脚都是沙,脏死了。”楚母自厨房探头出来,望向光着脚,只穿着一条短裤、坐在沙发看电视的楚暮。楚母多称楚暮为哥哥,叫楚暮的妹妹为“大妹”,么弟则是“细佬”。

  “等一阵啦,刚吃完饭回来,不想这么快冲凉,肚子还胀着。”

  “胀你个头!看你的肚比你爸年轻时还平!”

  “但我感觉好胀嘛!”

  “你看你,一脚都是沙,把地板都弄脏!还有这盒子,”楚母忍不住自厨房走出来,用食指尖推了推桌上沾满沙子的、那盒秦招送给楚暮而楚暮认为是朱古力的盒子,她说:“活像是堆填区出来的样子!”

  “吁!这是别人送我的礼物,就是那个秦招。”

  “什么?这名字听来有点熟。”

  “呢——那个秦招,我的小学同学,以前我常带回家的,你还说他长得像个娃娃。”

  “我想起来了,后来他跟你升上不同的中学,不是吗?”

  “我在大学又碰见他,跟我读同一个系。”

  “这世界还真小。别人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这秦招长大了会否不如他小时候的样子?”

  “哈哈,这你倒猜错,他还是老样子。”楚暮拎起盒子,在手里抛了一下,说:“我猜这盒是双层朱古力。但这下一拿上手,”他像举哑铃般托了托盒子,心生疑窦:“要说是朱古力又好似太重了一点。”

  正想拆开来满足好奇心,楚母一掌打上他的手臂,怒斥:“限你五秒内去厕所冲凉,然后拿地拖出来,将地板的沙一粒粒抹走!半小时后再让我看见家里有一粒沙,我便要你伏在地上一颗颗的给我吃进肚里!”

  “要不要这么狠啊你。”楚暮无奈低叹。反正礼物又没有脚,不会自己跑掉,半小时后、一日后、十日后才拆开,也没分别,不急在一时。以他们两人微薄的交情,想必秦招也不会送他贵重物品。事实上,楚暮对这份礼物是颇失望的:他以为秦招会记得他俩儿时不是交换生日卡,就是交换信件,不然就是食物。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没有太多零用钱,又想在生日时收到些什么东西,便象征式交换一些手制或廉价的礼物。楚暮是个念旧的人,那些手制的幼稚礼物都收入一个盒里,只是一时忘了丢在屋里哪个角落,但有心要找出来,一定找得到。这怪不得他,再念旧的人也不会时时翻看旧物。

  他已忘了对上一次翻看那堆礼物是几时。只是,当他每次收抬东西、考虑要不要舍弃某些旧物时,总是不舍得丢掉那一个盒,彷佛丢掉它就等于丢去一段过去,心里空了一块。为了他作为一个人的完整,他选择容纳那一个盒子——一个连他都忘记内容的盒子——因为它有存在的必要。

  有一些事物的本质不重要,但必须有这么一块东西在这里。例如楚暮曾有过一把儿时的玩具手枪,总是舍不得丢掉,直至某年大扫除,母亲偷偷丢去那把手枪,而楚暮隔了几个月之后才知道。母亲讲一句“屋企无位”,就丢了他的东西,说:“反正你都不着紧它。你说,你要是紧张那把手枪,怎会事隔几个月才发现它不在?所以我只是帮你清理一件你既想不起、又用不上的多馀垃圾。”

  它不是垃圾——楚暮心想,却无法说任何话反驳母亲的话。

  是鸡肋吗?然而,人不会为一块鸡肋而介怀至此。楚暮闲时就爱幻想曾经有过的那柄手枪:大小、颜色、形状、功能、子弹。每想完一次,脑里的手枪就愈具体,比起手里撮着那把手枪还要实在。因此,楚暮失去了手枪的实体,反而使他真正地重新再拥有那把手枪,甚至与之同生共死:在他死之前,都不可能再失去脑里的这把手枪。

  因为,思念。

  失去能带来真正的拥有。物的价值不在于制造它的物料的价值,而是在于某一个人为某物所付出过的思念与时间。

  一个有钱佬叫下属去名店买回来、几万元一个的名牌手袋,还不及一个男人花一个下午的时间,为老婆所熬的一窝鸡汤,纵使前者的价值足以熬出几百窝鸡汤。故此,楚暮下意识排斥价格昂贵的礼物。

  金钱所能解决的问题,不是问题;金钱所能买来的礼物,不是真心的礼物。因此,愈是富有的人,反而愈不懂得送礼物,他们误以为买来最贵或最罕有的东西,就是好礼物,因为他们以效率为先,量化地衡量一件物的价值。感情、心思、思念,这些无形又无法量化的东西,遂无法进入他们脑里。

  洗澡加抹地后,楚暮已累得直打呵欠,打算第二日才拆开那盒礼物。可是弟妹兴奋地捧着礼物,争论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年幼的弟弟禁不得被妹妹气,大吵大闹,硬是要楚暮拆礼物。楚暮重重叹一口气,两条手臂被弟妹一人一边地扯着摇着,生起欲呕的感觉,才说:“好啦好啦,我拆就是了。”

  他小声咕哝:“不过是一盒朱古力,这格局……大不了就是一盒饼……”

  撕开表层尚有沙粒触感的浅绿色花纸,见到花纸底下一片银白色,楚暮不动声息地想,哪一只牌子的食物是白色盒子的?再剥开一大半张花纸,中间有一块压成扁梯形的黑色,这时妹妹紧握着楚暮的衣袖,用力晃了一下,双眼瞪大若铜铃,眼球也几乎要掉出来。

  楚暮屏住气,极其缓慢地拆开馀下的花纸,一只白色纸盒便放在兄弟妹三人面前的矮饭桌上,在盒的侧边位中央的地方,写着一个黑色字体的英文字:

  iPad

  “这是那个iPad吗?”

  “我怎知是哪个iPad。”楚暮呆若木鸡,重复妹妹的问题。

  “iPad?就是那个用手指在上面不断地扫,就会有很多新画面出来的那个?还可以用来打机跟拍照!”弟弟一把扑上去揽着这白盒子,之所以兴奋,是因为他不知道iPad的价值,因而一看见这件新奇的玩意便开心。

  已通人事的妹妹看了楚暮一眼,细声问:“你那个朋友不是多年没联络的吗?”

  “……是的。”

  “一部iPad可不便宜。”

  “……是的。”

  “你那朋友再有钱,也不至于要送iPad。”

  “……是的。”

  一部iPad犹如一帖兴奋剂,使原来疲累到上下眼睑合在一起的楚暮也精神百倍。他把iPad放在远远的书桌,纵使将之摒弃出自己的视线以外,然而一想起那个无情冷硬的白色盒子,就不禁一阵心焦,在床上辗转反侧,结果眼光还是飘到桌上那大冰块似的盒子。

  刚才弟弟闹着要楚暮拆开那盒iPad,可是楚暮一见到面色凝重的家人,还是拆不下手。父母大惑不解,妹妹皱眉问楚暮要送什么东西回礼。楚暮摇摇头说:“我只送了秦招一封手写的信。”

  “都写了什么?”

  楚暮没有回答。

  这只白盒子白得一尘不染。新得几乎是神圣的,彷佛一不小心在上头用铅笔划了一下后,也要立即取来橡皮擦,仔细擦去那污秽的笔迹。甚至于将之放上书桌之前,还得神经兮兮地拿抹布抹干净桌面,以防桌上有什么脏东西附在这只白纸盒上。它是一枚不会真的爆发的炸弹,硬是顶在楚暮心头,使他行不安、坐不下,不时要转头察看那只盒子是否洁净如初?会否有别的人觊觎这盒子?

  楚暮拿起一管油性黑色水笔,告诉自己要在这一只属于自己的盒子上画下一个标记,他知道自己只要下得了手,这只盒子以及里面的对象就会真正属于他。原理等同一只狗在一间房的四个角落撒尿,这房间就成了它的地盘。可是,在笔头触及白纸盒的表面之前,台灯那柔和淡橘的光投在纸盒上,或许本已带有极轻量闪粉的白纸盒看来竟如夕阳下的海洋般,金光粼粼,一种圣洁的光华使他手震,黑色粗笔险些真的画到盒上,可他敏捷地递起手,保住纸盒的贞洁,一背子热出汗来,虚喘一口气。

  他是一个成年人,知道这只白纸盒不是普通的白纸盒;这部iPad薄饼一样却能转出比万花筒还丰富的影像来,它也并不只是一件孩子可用的小玩意。若这东西是他出于欲望,用几个月的时间储钱,上网比较过各类model后才下定决心要去买,那他会毫不犹豫地拆开这纸盒,拥紧这部冰冷的电子机器,用体热温暖它。

  但因为这只盒子是Apple出品,注定它不可能是一只随随便便的白色盒子。楚暮不知道盒子里的间隔如何,却不敢擅自打开这一个彷佛有生命力、这个彷佛他的生命所无法悦纳的盒子……

  他心虚。

  面对这只几千元的纸盒,他因思及昨晚自己写下的那封信而自卑。无论写几多封信,无论他单方面诉说感情有多炽烈,结果只是他无法掷出几千元去买这样的一种白盒子回来。面对金钱,人往往无力,便要生起一种憎恨金钱的想法,催眠自己:物质是低等的,人人只要手里有个钱都能买回来。事实上,自己手里却永远没有那个钱——钱,看似简单,去工作就有钱了,问题在于够与不够。

  而亿万富翁与街边乞丐的共通点在于:手上的钱永远不够用。

  楚暮盖上水笔。

  翌日,他央母亲拿来一个浅绿色环保袋,将这只白盒子放进去,跟母亲一起去了阿姨的家。阿姨是母亲最小的妹妹,嫁了一个周身是病又粗暴的老头子,日子过得苦,只靠综援度日。表妹与两个表弟都上了小学,家里还没有一部电脑,很多时做功课都不方便。楚暮当然知道一部iPad无法顶替电脑,可是,除了送给他们之外,他又想不起可以送给谁。

  阿姨打开袋时,一看,忙说不能送这么贵重的礼物。

  “我只是借花敬佛。”

  “那怎行?对方送这么贵重的东西给你,你怎可以不珍惜?他一定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

  “阿姨,就是因为他没当我是好朋友,才送这个给我,”屋内众人听见楚暮的话,都显出一种疑惑的目光,楚暮赶紧说:“我没有不珍惜这份礼物。.所以我特地送给你们,等你们代我去珍惜。”

  最后,楚暮将这份无法拆完的礼物送给下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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