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同志

同志小说《朝秦暮楚》(一)

作者:贵州同志-访问量:-发表时间:2014/8/18

本文概述:港文,文艺风,一个关于礼物、金钱的故事。楚暮跟秦招识于儿时,中学后才分别,讼知相聚于大学。这时,楚暮已成了一台补习机器,金钱是他生活的一切意义;秦招本是不忧柴米的富家子,但因生活空虚与性需要,选择去做MB。他们生于同年同月同日,儿时习惯一起过生日、送礼物给对方,今年终于又能延续那个传统,可是他们,还是那时的自己吗?还能够回到那个时候吗?

  1

  

  山崎饼店的招牌是砖红色底、白色字的,以大阶写着“Yamazaki”。墙壁是粉中带橙,与浅木色的饼架构造出温融的感觉。收银处的职员穿着一身浅粉红色制服,头裹深红色头巾。所有色彩天衣无缝,全无一点突兀,暖色系的陈设——包括职员在内,一旦他们身衣制服,便都是店内的陈设品之一——带出一个整体、一种氛围。连锁店总能给人以这样一种安心感。

  无论你身在火车站、大商场、屋村商场或工厂区,只要你找到山崎,走进同一种颜色,吸着同一种新鲜烤好的面包跟芝士的那种咸甜交错的气味,你便在这城里找到一件熟悉的东西,一种让你安心的气味,一种你将会因而得到饱足或抚慰的错觉。

  秦招捧着米色的胶托盘,一手拿着用来夹面包的透明塑胶大钳,与另一把钳子同一时间伸入一个盛着咖喱牛肉包的盘子,各自夹了一个放了大半天的牛肉包。包面略显萎缩,炸过的外皮已释出多馀的油份,在灰色牛色纸上湿出一块透明的迹。然后再夹了十二个一口大小的纸杯蛋糕,顺手拿了一包全店最贵的奶油方包,就去付款。

  六十。

  他从浅褐色真皮银包掏出一张棕色的五百元钞票,越过售货员朝他伸出的手,放在木案上。售货员找他四张红色的一百元钞票跟六张塑料十元胶币——放上他的手心。

  秦招提着一大袋面包踏出山崎饼店。一个身材胖大、穿着Lacoste polo衫的中年男人接过秦招那袋面包,笑得一副烚熟狗头的样子:“我拿、我拿。”这男人每次讲起话来就口沫横飞,可见两排发黄的烟屎牙之间有口水丝拉扯着,接吻时那种混杂烟酒的臭味总像发酵过似的,渡入秦招口里。秦招看了看男人右胸上那只向右的绿色鳄鱼图案,以及男人手腕那只粗过小儿臂膀的劳力士金表,跟那一腔带有潮州腔调的混浊语言,难怪这男人在圈子里还是个抢手货。

  一只落入妖精堆的唐三藏——肥猪版的——妖精们各自拿刀拿锯拿碟拿叉,一只只敲着碟盘,敲出裂痕来了、饿馋了,还舐不了几滴猪油。有能耐的最多不就吃得着一两块瘦肉么?那滴油的五花腩肉、那脂膏满溢的五脏,都稳稳妥妥地落入他秦招的胃里。

  他人瘦,胃可不瘦,像个黑洞一样,将一切他想要的、甚至是只轻轻略过一眼而未加注目的,都落入他的可怕的胃里头,得来全不费工夫,一片软骨都不吐出来。

  拿来祭他秦招五脏庙的,还不止这个一年四季穿Lacoste名牌子的潮州佬。第一次陪客人时,他还不过是个中四生,十五岁,还是个娇嫩的玻璃货,被人一插一打就哭得稀里巴拉的。这勾当干过一次后,他仰躺在床上,压着赤痛的屁◇股,双手朝天撮着那一小叠千元钞票,数来数去,心里有股奇妙的感触——也不配用“感触”这个词,纯粹是想:家里老豆老母在外面拚个你死我活,两条老命押到股票与市场上头,为那堆数字微妙的升降而吓得几乎爆血管——可原来赚这么十来张钞票并不是那么久、那么难的事。

  他大手一挥,两张钞票飘落在他平坦、淌着半干精◇液的小腹,更多的落在酒店的大床边。他忍着肉体疲劳,扶着床头下床,不偏不倚的,一脚踩上钞票上那只傲慢的石狮子。踩完一脚又一脚,因他赤着足,不管踩几脚也踩不烂那石狮。

  钞票有这种魔力:每个人都想拥有它,拥有了它就扔在地下,死命地踩死命地折磨它,试图收复那一度遗失的尊严,又因而获得前所未有的虚荣,却始终与一般人一样,没办法毁坏它——哪怕只是撕一个小角。从中间撕开一分为二,再用胶纸黏上,钞票还有它的价值吗?有多少人不敢拿一张金色千元大钞,把它撕开一片片,在半分钟里将一千元变成无人愿意回收的垃圾?那晚,秦招拎起一张千元金色钞票……

  折起来,慎重而可耻地放入自己的银包。那是一个硬布质地、从旺角中心购入的银包,表面写了句潦草字体的英文粗口。用一百元买来的银包,盛着比它的价值多六百倍的金钱。

  自那以后,秦招再无用过价值五千元以下的银包。他怕太廉价的银包盛不起他所获得的酬金。就好似婢女穿不起公主的衣裙,园丁装不出大老爷的高傲。

  太寒酸。

  “小张,你想食面包就早点扬声,用不着去这等小店。我看那些面包也不新鲜,都不知放了多久。我知道有间……”

  “不用了,我就爱吃那间。”秦招跟每个客人报上不同名字,在这老肥鬼面前,他是“小张”。他坐入那中年男人的私家车,毫不掩饰他的烦厌。这老男人就受这套,平时在老婆面前奴颜媚骨,惯了,就是在买回来的男妓面前也得一副小心翼翼的卑屈相。愈看,就愈叫秦招烦厌,他想,这是他最后一次接这客人,以后免问,再多钱也不干,更何况跟了这男人一年,好处都捞得七七八八。

  与其跟这有臭狐的肥猪耗下去,倒不如多接几个西装客。那些西装客不是从商就是专业人士,都有了妻室,又不敢出柜,人未到中年头顶先自秃了一块,不拿几叠钞票出来扬扬,那群吃人不吐骨的小妖还怎肯柔顺地躺到床上,陪那群孙子起双飞玩冰火?

  可这有风险。替秦招拉客的线人说:“这年头,斯文败类多着了。那些看上去和善礼貌的,分分钟一上到床就不认人,什么玩具都出齐,出那几千元,就不把人玩到虚脱也不高兴。你条件好,目中无人,可得小心点。”

  那时秦招爆出一句粗口,说:“大爷我要是今时今日还畏首畏尾,还怎配跟人说我混了四年!有胆就搞到我入医院,混了这四年,无风无浪到我都觉得厌了。家里又不缺钱,要不是想玩,又想弄点零用钱,还用不着下海。”

  “我明天入camp,便想买点面包当早餐,明天搭车时食。”秦招向那老男人交代。那老肥鬼说:“什么camp呀?”

  “O Camp,Orientation Camp,”秦招刻意说英文,他知这老肥鬼听不懂,见到那一面横肉的肥猪脸显出羞愧与窘迫,秦招心里暗笑,又转而柔声说:“就大学迎新营。我在你面前讲过好多次,是你自己记不着。”

  “哦,那迎新营!记得记得,我记得的。吁!你刚一讲鸡肠,我人就慌了,我这人小时候就没读过什么书,中文字也不识多几只,小张你还特地用英文……”车在红灯前停下,那男人趁机捏了捏秦招白净的脸,又在他腰间摸一把:“你看你,今年又瘦过上一年。平时给你的钱别都用到买东西上头,得买点东西补身。”

  秦招拍开老男人的手,绷紧声音:“你搞清楚。我不是你那堆数之不尽的情妇,补身?好笑。”

  老男人连忙缩手,陪笑:“别生气、别动气,我也是为你健康着想……”

  “所以我今晚不在你那里睡了。晚点没车回家,你载我去T市车站,我自己走路回家。”

  那老肥鬼一脸可惜,一只肥手又偷偷潜到秦招紧瘦的腰间,可秦招老觉得这老肥鬼就连手也像有层油脂似的,怕弄脏自己身上的T恤——新近今天下午才买,五百元一件的限量版,可不能第一天穿就沾上这老肥鬼的猪油。

  “绿灯了,快开车。”秦招一手靠着车窗,让下巴枕在手心,半合着眼,打量夜色。老男人做什么事都拖泥带水,连车速也慢过人。秦招见深灰色的柏油路在橙黄色的街灯下变成一条金道,因车速关系,路面看来不再是平坦的一条路,而像有一束束活动的金丝,一直指向前方、不息地流动,像现代的河川——现代没有真正的河川,只有彷佛流动不止的柏油路,时而伸入山谷间、时而逃入海底里。

  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话不再显得浪漫。只要有科技、有工程,莫说是穿过大山开辟一条新路,移山填海也不是奇事。

  秦招扬脸,看见天空有一轮无缺的明月。光得奇异,在月盘四周踱上银色的光环向外射散,靠近月盘的夜幕也沾了月光,显出一种迷离清净。秦招深深吸一口气,自己倒像是吸食月华的妖精,难怪身边这只肥猪版唐三藏一见了他,也使不出商场上的狠辣,倒让他这个准大学生把玩于掌心里,要他欲仙欲死,或要他奉献荷包,或用言语鞭得他遍体鳞伤。

  秦招想,明天的这个时候,他会在大学宿舍跟新识的同系人玩游戏,也未必有时间看月色。是以把握时间,看多几眼,发现嘴角带笑,不知是笑自己想太多,还是月色引他发笑。

  

  楚暮自胶袋掏出一个被压于背包底成扁平圆饼的咖哩牛肉包出来——这时月色正盛。黑夜被罩上一层淡薄的银纱,月晖却丝毫不含糊,映出一种冷冽如镜的光亮,没有诗人书写的迷幻与暧昧。不知为何月明总与相思扣连,楚暮见到月亮时,只是想,这天终于完了。

  上午十点至两点帮一个小六生补全科,下午两点半至四点补中二生的英文,五点半至七点半补中五生的中英文,夜晚八点至十点补中三数学——虽然楚暮是文科生,数学还可以。见到月亮时,他甚至没想起今天赚了多少钱,已感觉不到肚饿,只是见到一个圆形,想起面包,连忙自背包掏出那个面包。那是他理智上知道要进食,而非生理上催促他进食。

  还是趁七点半至八点间的空档去买的,补五点半的学生住另一区,四点一补完那个中二生,在车上偷食一包饼——在西铁上进食是犯法的,他吃得很快,基本上是把几块饼干全塞入口,低着头咬碎饼干就和着口水吞下去,饼碎像玻璃碎一样,刺到喉咙痛。去到那中五生的家门前刚好五点半,没闲工夫去买东西吃。

  每逢星期六日,楚暮的时间都被补习占尽,常常早上十点出去,夜晚十一点才真正回到家,身子一躺上床,人就睡个昏迷,翌日也说不清前一晚是怎睡的。去到一个地步连梦也织不出一个。但专家说这好,这代表你进入了深层睡眠,纵使睡得少,可品质高,人就更清醒。

  无怪学者说人离不开劳动,离不开土壤。前一句说得对,后一句倒不尽是对。楚暮这一天没有踏上过泥土,昨天没有,前天没有,大前天都没有。城市只有石屎路、柏油路与砖地。楚暮又并不是住在近郊,那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如果人真的离不开土壤,那他八辈子前就死了。

  咬了一口牛肉包,坚韧得像橡皮,大啖咀嚼着,啧啧有声,牙齿打入面包,一时像半陷了入去,要用舌尖顶开那黏紧牙面的面包。内侧大牙黏了一块面包,用舌头顶了几下还是顶不走,楚暮也就算了,回家喝一大杯水就能冲走。

  一片云飘来,笨拙地咬去圆月的一角。天狗食月吗?可那是云。

  楚暮又再咬一口,这下满口咖哩馅料,一大团湿润、冰冷的膏状物涌入他口中,上颚牙肉与舌面一挤,那半固体的咖哩肉馅在口里被辗平,嚼了几下,他都不知自己在吃什么。肉粒?说是牛,但要是不说,倒像猪多一点。咖哩是这种味道吗?没有一点辣味,也不像日式咖哩那带甜的味道。回想一下咖哩的味道,楚暮说服自己在吃一个从有品质保证的连锁饼店买来的咖哩牛肉包,渐渐认可嘴里那馅料是咖哩味,吃得心安理得。

  今夜父母当夜班,妹妹弟弟的晚餐也是自己买饭盒解决,楚暮没指望回家后会有一饭一菜,但暗暗祈祷家里能有一包即食面。虽然暑热难熬,但楚暮有个怪处:一天必须吃点热的饭菜或面条,才算是吃过一顿正餐。

  但并不能时时如愿。有时碰着家里没为他留饭,或即食面吃光了,或冰箱也没有一碟半碗的冷饭菜汁,那时不得不面对现实,吃几块饼干,逼自己去睡,第二天起床再去茶餐厅吃个早餐。早餐大多是一碗粉面加一碟餐肉蛋或肠仔蛋,另有一杯热饮,楚暮多饮斋啡,即是不加奶不加糖的黑咖啡,格外提神,也格外削胃。这样一个早餐丰盛极了,价钱也一年比一年丰盛:由他小时候的十八元加到廿一,廿一元加到廿五,对上一次——上星期一——去食,已加到廿八元。

  楚暮不舍得时时下去食这种早餐。尤其是星期六日,一早便要出门,他是宁可多睡一两小时也不会吃早餐,总是前一晚下去茶餐厅买几个放了一天都卖不去的面包——在茶餐厅关门前去买面包,可以便宜上好几元,反正都是那些面包,既然迟买能便宜一点,倒不如待到夜晚才去买——第二日出门时拿一袋面包,边食边行。

  他分配得很好。早餐必须吃得饱,先吃两个包,之后每逢补习空档就吃一个包,撑着胃,不至于全空。可是昨天他失策,忘了去买包,现在吃的咖哩牛肉包倒是今天第一个包。平日他很少吃面包,现在口中的面包也不尽美味,要挑剔的话,能找出至少十个缺点,但对于饿了一天的楚暮而言,那分不清是牛是猪的肉还是有肉的腥甜甘美,咽下去,自有满足感。

  人是一团肉块。要维持人的生命,多少要靠另一堆肉块。他难以明白素食者的心理,可他外表文弱高瘦,那总是平静木讷的脸孔架着一副浅灰色架的无框眼镜,要是对人说他吃素,没准会有人相信。

  食完咖哩牛肉包,他吃第二个包。不知叫什么名字,大概是酥皮巧克力包,里面有巧克力软心。楚暮挤压着咬去一半的巧克力包,觉得包里的深啡色馅料像粪便,后知后觉地想起:咖哩跟那玩意也挺像。到头来,赚来的钱就是用来去买这种东西。

  这时楚暮生起一股强烈的冲动,立刻自裤袋掏出手机,登上网上银行户口,查看户口内有几钱,看到一个满意的数字。他注销,看上月亮,傲慢地想:怎样?活在地球的人虽然辛苦,可总有回报——那数字那银码便是他的回报,跟别的孩子向父母撒娇要来的零用钱不同、跟别的孩子日思夜想盼着新年逗利是得来的零用钱不同,他户口里的钱掰出来,每一张钞票每一个硬币每分钱,都有汗水有口水。那身在月宫的嫦娥不是勾搭吴刚、逗兔子,就是深闺抱镜。

  遗憾的是楚暮从未试过将户口里的钱提出来。所以他得到的只是一个似虚似实的数字,而不知这个银码相等于几多张钞票。那些钞票一张张铺在地下,又能占多大的面积——他不知。他只知他看见这个数字时,内心充盈着亢奋,便想赚更多更多的钱,放入户口,将那数字继续推高,愈高愈好,最好永远不要减少。

  过年的零用钱他也不要了,分给弟妹。他父母亲戚不多,叔叔阿姨的数目,十只指头也数得出来。他们家有资格拿综援,但老爸坚持自己有手有脚,又有工作,不该跟有需要的人争饭碗。只要他一日未残废,就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

  这样下来,日子也过得不太差,甚至是快乐的。一个月能去大排档吃一顿饭,一家五口,三个小菜,每人一个白饭,有时还能叫一枝啤酒。吃的都是酒楼菜,但大排档比酒楼便宜得多。总能饮饱食醉——每个月就这一餐最豪华,楚暮甚至吃得下两碗白饭一碗粥,把平日没吃的都补过。

  若天天这样吃,那又不行。一个月一次就刚刚好。楚暮不追求过多物质享受,他认为人生来就不应享受太多。如此一来,久不久尝点鲜、舐一下蜂蜜,倍觉那味鲜蜜甘。

  然而钱赚来总得要花的。明天大学迎新营便花了他六百元,当初入大学要交五千元留位费,大概六百元迎新营费用就是从那五千元扣掉的。其实楚暮对迎新营没兴趣,只是母亲坚持要他参加,说去到新环境,人总得认识一两个新朋友,不然没靠山。

  他说了几十次不去,终于母亲平静地说:“你没钱去的话,妈妈给你钱。”

  楚暮不说话了。他以为自己性子够硬了,总不够母亲的性子硬。

  他继续吃巧克力包。吃完后,舌底还有咖哩的馀味,但巧克力霸道地攻占绝大多数领地。舌头一卷,将两种南辕北辙的味道融合,楚暮咽了一下口水,觉得反胃,嗝了一声。夜晚逛街有个好处,人少,做什么事也没人管你。

  回家后他惊喜地发现妹妹做了炒饭——十一岁的妹妹竟然试着用火腿、蛋、香肠跟昨天剩下的叉烧做饭。楚暮自冰箱翻出一条葱,切成葱花加入饭里炒热,吃起来比那两个冷硬的包鲜美多了。吃过饭,有气有力,他拿出表面封尘的背包,放入替换的衣物、放脏衣服的胶袋,梳洗用具、一两袋饼干——带去也不知干什么,可不带点吃的,他不安心,他太清楚食物的重要性,饿起来,纵使满腹诗句也不能裹腹的——还有手电筒跟一本小说,前者是学系要求他带的,后者是为免在营中感到沉闷。

  手机只馀下十巴仙电量,赶紧充电。他等手机充好电才睡,况且父母又未回家。哄了弟妹去睡,赞了妹妹一番,一个人靠在露台,端着一杯凉茶,静静喝着。月亮挣开了云朵,柔和地普照大地,当然争不过地上的星火——那些数之不尽的街灯与霓虹光管——可楚暮想,知音人应当无视人造的星火。它们都是假的,都不是天然的,都是光得刺眼的。只有那一轮明月千古以来也没变过,依然用那不灼人的银光抚慰万物。

  变的是人心与环境。

  呷一口凉茶,母亲熬的凉茶倒是十年如一日,淡中带甘。

2

  秦招与楚暮认出对方,是在迎新营的自我介绍时段。他们进了社会学系,新生共六十人,以十人为一组,每组有五个前辈带领他们,首先便是各人自我介绍。

  “我叫楚暮。”这是楚暮的自我介绍。

  “住哪区?为什么选这系?说几句吧?”

  “住T市。因为有兴趣。”楚暮说话时习惯低头,他讨厌面对人群,却能在补习学生面前口若悬河地讲书。都是填鸭式教学后得来的收获,死记硬背一轮,七年的知识并非几个月便能磨灭。于是他一考过高考,就干起补习来,母亲人脉广,很快便接下两三单、然后四五单然后六七单……

  前辈没有逼他讲话。实际上无人能逼一个人讲话,真不想讲,就会用破碎的短句应付过去。

  “大家可以叫我Don,我以前住T市,可几个月后应该会住大学。平时最爱出街,最讨厌……”说个不停的人是秦招,最快让人记住名字的,也是秦招。

  楚暮看人时,不会在对方脸上停留多过两秒。每人的脸孔在他心内是一饼肉块,像那个压得扁平的咖哩牛肉包。一想来,那包的味道也不错,早知昨天应多买两个,今天就不用空着肚子来大学。几时才有午饭吃?大学的午饭有什么菜式?楚暮抱着双腿,倾前挤压空洞的胃,想人的胃真神奇,无论放多少东西入去,也永没有填满的一天。于是人不断劳动,买食物,塞入胃,满足一阵,排出来,又拿新的食物塞入胃,因而又要用到金钱……

  人生没什么大道理——不需要。最重要的是多找两个包塞进胃,当然,有饭会更好,没有的话,就即食面算了。不爱吃乌冬,爱吃意大利粉。不爱西餐,爱吃中式炒饭。

  他想拿手机出来看看几点钟,但还有其他人在自介,这样做似乎不太礼貌。楚暮人虽不聪明不世故,有时倒识时务。

  后来玩集体游戏,全部新生都打乱了,楚暮在人海中踏着散慢的脚步,不算不守游戏规则,但也玩得不投入,冷不防手腕被人捏了一下,那人他耳边神秘兮兮地说:“是我,秦招。”

  秦招拉了楚暮一把,使他免于在游戏里成为输家。楚暮看着秦招胜出游戏后的笑脸,那身水秀、那头浓黑而总被训导主任抓着说过长的头发,与儿时的秦招一样,不知为何在楚暮看来却跟儿时的他无半点相似,因而刚才自我介绍时他才认不出秦招。

  午饭时秦招热情地拉着楚暮一起坐。每一组的前辈自掏荷包,请自己组里的新生饮红豆冰。楚暮见了托盘上的红豆冰,骨碌咽了一下,喉结生硬地突前,秦招已拿了一杯红豆冰放到楚暮面前,笑说:“你跟小时候一样,看了食物就眼发青光。”

  楚暮笑着点头,却觉得两人的座椅靠太近,大腿几乎擦过对方的,便趁上菜时把椅子挪离一点,与秦招隔出一道狭窄的空隙。

  玩过一天游戏,到下午五点分房间。这迎新营为期四天三夜,大家在大学留宿。前辈见寡言的楚暮难得有个熟人,不问情由就让楚暮跟秦招住同一间房,给二人各配了一条门匙。一入房里,两人一时无话,唯有等食饭。

  秦招带了部iPad,不知在玩游戏或看小说。楚暮也拿了自己的手机,缩在床角,先登入银行户口,见了那个数字——这与昨晚的不同,因他今天早上特地将大部分补习得来的钱存入户口。他看了那数字,记于心内,满足地注销,也想不起还可以上什么网站,大概是玩得太多集体游戏,人都累坏了。

  他暗暗扬眼看了秦招一眼。秦招换下那件沾满汗水的Camp tee——即迎新营里的统一T恤,每人三件,每天穿一件——而改穿上自己带来的T恤,衬着海蓝色休闲布短裤。太阳眼镜放在床边柜面上,楚暮瞧上几眼,看不出价钱来,但跟家里母亲惯用的那副不是同一个格调的。

  “怎么?”秦招捕捉到楚暮的视线,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太阳眼镜,便拿起来,说:“在看这个?”

  楚暮又笑了笑,那笑是强挤出来的,然后低头乱按了手机几下,想自己不能不接秦招的话,便急急说:“我见整个迎新营就你一个人戴太阳眼镜。”

  “我怕太阳晒。其实我很容易晒黑。”秦招没说的是,男人都爱玩白如玉的少年,他为了保养这身皮肤,也下了一番工夫。每天早晚做脸、护理不特止,还备有面霜、爽肤水、精华液,才修得这滑嫩的皮肤,少不得出街带备雨伞,涂防晒。事实上秦招不着重自己的样貌,他只是享受花费与使用的过程。他用的保养品比母亲用的更要贵,将那些冰凉的洗面奶爽肤水精华面霜涂上脸时,他的灵魂抽空,彷佛他是一个从事装修的工人,为一座大厦粉饰外墙。

  他有种他既不是他,而明明又只能是他的错觉。他享受商品为他带来的迷幻,当他将一切好看的昂贵的放置到自己身上时,他就不再是秦招。他是小张,是阿明,是小宋,是Steve,是Jen……全都是他在圈子里用过的名字,各有为客人度身订做的形象。大部分客人还是爱玩学生,这是秦招从来不染发的原因。要碰上有客人爱玩金发小鬼,他就买些外喷的染发剂,把头喷金,用水一洗,又变回那种具有欺骗性的、单纯无知的黑色。

  “你以前开始就是这么姿整。”楚暮不由得笑起来。小学时秦招就很怕阳光,像女生似的,楚暮就笑他是僵尸,见光即死。秦招也跟他闹着玩,当着烈日便双手捂着脸,痛苦大叫要死了要死了,楚暮便拿两枝铅笔砌成十字架,叱叫:“看我楚大师驱鬼!”秦招总是耍无赖,忽地反扑楚暮,狞笑:“我是大名鼎鼎的尼古拉伯爵,僵尸之王,你这小小十字架是没用的!等我吸干你的血……”有次他真咬在楚暮颈上,楚暮以为他在玩,也装作挣扎,叫着“妖物滚开”,可后来秦招竟真把楚暮的脖子咬出几横带血丝的牙印。

  可楚暮也不知自己应否再提旧事。万一只有他记得这等无聊事,就尴尬了。

  秦招嘻嘻笑,就架上脸,弄个三七面,说:“看我,像不像大明星?”

  “贵吗?”

  “不知道。”这太阳镜是一个叫他做小宋的男人为他买的。不知几钱,只是见款式还勉强能见人,才收下。

  “哦。”此后无话。

  楚暮翻开他特意带来的小说,看了几页,刚刚看到入神,又被秦招打断:“去camp都带书,真勤力。”

  “我没事做而已。”

  “什么书?”

  “哦,闲书而已。”

  “总有个书名跟作者?”

  “西西的小说集,这篇是《像我这样的一个女子》。”

  “没听说过。好看吗?讲什么的?”

  “关于一个当殡仪化妆师的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但又预感对方会嫌弃她……”

  “挺有趣的。”

  “我想也是。”

  “嗯。”此后无话。

  两个曾经是挚友的人相隔七年没见,都急着用某些方式打破困着自己的蛋壳,但只听见各自的蛋壳里传来几下闷闷的敲打声,又沉默无言。以前他们的个性就颇为迥异,还能成为朋友,还是基于一处巧合。可不知道对方还记不记得,现在突然提起,又显唐突了。

  一直到深夜两三点,全天活动结束,各人离开前辈的房间,眼也不太能睁开,就回去自己房里睡觉。楚暮觉得自己只是睡了不够一分钟,就被某种力推醒,逼自己脸移离枕头,擦擦眼睛,惊觉一室大亮,但外面还是黑夜。床边站着一个肥大的身影,硬生生吓了楚暮一跳,人都醒了泰半,竟是同组的一个男生。

  他身体强壮如牛,此时一脸惊悸,压低声音说:“我房里好像有那什么……”

  “那什么?”

  “就是常常传来一些怪声,我张开眼一看就见到床边有个穿白衣的女人跪着,吓得我差点尿出来,再用被子闷着自己的头,待了好一会儿,我打开一条缝隙,偷偷看着被子外面还有没有那女人,一见她走了,就跑出房间。别的房都锁门了,就你这里没锁门……可不可以收留我一晚?”

  楚暮无法用理智作判断,只想快点睡觉,便点点头,扬起被子,示意对方上床。可对方一跨上床便占了大半张床的位置。楚暮虽身材瘦,也远未至于瘦得像灯管,还是跨下床,独自坐在书桌旁,打算伏案而睡,也想不起这男生的行为是鹊巢鸠占了。此时肩膀又被人推了推,他倒真想来只女鬼把他吓晕,一抬头,就着窗外的灯光隐约看出是秦招的脸。

  “你睡我那边,我们两个身形差不多,应该能挤一晚。”

  楚暮迷糊地点头,任秦招拉他上床。秦招睡在外侧,楚暮则面向墙壁,睡内侧。室里开了空调,故将手递出被子外,能感受风的流动,可是背部却感到对方的体温,显得冷热分明。楚暮抗拒身体接触,便扯了扯被子,往墙靠,试图拉开一段距离,可这床很窄,他一动,连带秦招也转了转身子,背脊是没有靠着了,但双腿碰触是避不开的。

  他知道秦招是好心留他睡一晚,也不想闹得别人无觉好睡,便尽量蹬直双腿,像一尾晒干的咸鱼般僵在床上,枕得身体的右边一阵发麻,皮肉可像有千万条虫钻着,心里叫嚣着要转动身体,不然会压得右边的肌肉坏死——事实上当然不会,可楚暮已被折磨得一背冷汗。

  倒是秦招动作颇大地翻了翻身,楚暮感到他转了一圈,也就是说原来脸孔向外的秦招正脸朝着墙的方向。寂静是夜里特有的,要是有半点声音发出,也不能干扰这胶质的沉默,而只反衬出这种安宁的死寂。声音放大数倍:那个占了楚暮床被的男生鼻嚊如雷、外面蝉声大作,以及秦招翻身时那窸窣的布料摩擦声。楚暮的脚板碰到一块温热,大概是秦招的脚背,他赶紧贴向墙壁,形同一只死在墙上、尸体和着血液黏在墙上的蚊子。

  他心下滋长不满:既是秦招邀他上床睡,又占了一半张床的位置,结果又是一夜无梦,倒不如一开始就伏着书桌睡,说不定就能断断续续睡上两三小时。楚暮心想,就算这张床本来是秦招的,但秦招既然请他上来睡,他自然有资格占上一半位置。为了宣示自己对半张床的拥有权,楚暮逼自己做个无耻的人,特地用力翻身,形成脸孔向着床外,却迎入秦招那双熠耀的大眼,顿时心里炸开一个雷,紧紧合上眼睛装睡,脸上热辣辣的——在深夜与一个男人对上眼睛,则莫论对方的眼睛多有神,也使楚暮吓得一阵心跳。

  半晌又悄悄地张开眼,眯着,不断眨动,从上下睫毛间的缝隙察看秦招是否合上了眼。确定秦招又合上眼,楚暮才舒一口气,可他的舒气声又使秦招受惊,猛然张开眼,这下子两个人四只眼,呆呆地看着对方。一种笑的欲望自怪异的对视生出来,楚暮闷笑着别开眼,秦招说:“我睡不着。”

  “我也是。”楚暮背对着秦招,两个大男生面对面、相隔不够十五公分地聊天,委实过于亲密。

  也许是看不见对方的脸孔,楚暮显得自在,也自然打开话题匣子:“想不到你还记得我。我们升上不同中学,差不多七年没联络过了。”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我人生还只碰过一个,想忘记也难。”秦招看着楚暮的发脚贴服地伏于他的颈背,想他多年来也没变过:总是理着规矩安份的短发,没有军装平头的爽朗,又非文艺青年的长发,更不是日韩台奶油小生的张扬乱发,而是永远贴贴服服的短发。头发却是一根根又粗壮又润泽,月光映在他的发上,一根根像浸润露水似的,几乎数得出来。

  “我也是。以为这种小肠小肚的事你都忘了,就没有刻意提。我们都是九月六号出生的。那时每到这个日子,才不过是刚刚开学,与班上同学不熟,年年都没人记得自己的生日。有一年……小学二年级?我一开学就跟你成了邻座,刚巧在填写学生手册的资料,填到出生年月日时,我八卦看了看你的手册,才发现我们同一天生日。就那年开始我们一起过生日了。”楚暮忆述当年事,竟比这几年发生的事还清晰。

  “是的。你还记得第一年交换了什么生日礼物吗?”秦招看着楚暮颈背底那块微凸的骨,因楚暮从家里带来的T恤洗得发黄又宽身,套上身像穿了块烂布。不似秦招惯穿的那种,洗上一两年还未变旧,只是他渐渐不爱穿旧衫,即使是二三百元一件的T恤,穿够一季就丢掉。到他丢弃一件衫时,看看衣服上的图案,会惊觉自己连这件衣服的图案都记不住。过后习惯了,若某天他丢弃某件衫或某条裤时,能记清上面的图案或商标,才叫他惊讶。不断拥有,不断抛弃,不断接触,不断经过。头也不回。

  “第一年不算有交换,只是从学校小食部买东西,交换来吃。”

  “交换了什么?”

  “你还记得吗?”

  “我请你吃了香肠,你请我吃鸡翼,比我给你买的香肠还贵一元。”

  “真的?我怎么就吃亏了?”

  “骗你的。那么久的事,谁还记得。”秦招想,他这半年来跟什么人睡过、赚过几多钱,自己也记不清,更何况是小学二年级的事。他说服自己人应该忘记。抛开一些东西,身体变轻了,才能跑。在跑的时候有些什么东西掉入自己的背包,变得太重,又要停下来,靠住树木坐下,执拾背包,把多馀的东西都丢去——没有一丝不舍。

  会不会有人能够一直背着现有的东西,跑、跑、跑,而从来不抛弃?也许有的,但前提是那些人背包里的东西永不能增加,而那是不可能的。开电视,每天有新产品上市,广告里的孩子男人女人都散发着莫名的吸引力,使那件平平无奇的商品彷佛也镀上无限光华,必须被人买回家,放上神台供奉。上网,有数不尽的广告网页弹出来;上facebook,你有时发现自己被add入一些宣传消费品的page,里面一张张图片都在秀着最新的产品与跳楼折扣。

  几乎是一张开眼,便被逼吸入新资讯,不够一天背包里的信息量就饱和。睡完一觉醒来,前一天吸入的信息已混成一团,或流失于梦中,或藏于记忆深处,或像水龙头里流出的清水般,未及被人以容器盛下,就汇入洗手盘底中央的洞口,流入一般人未能见到的渠道中心。

  秦招很习惯这种吸收-忘记的本能,渐渐发展出一种技能:吸收-拒绝记忆。铺天盖地的信息与记忆像一幅幅水帘,他裸着身体穿过每一幅水帘,水打在他的身体,顺皮肤滑落到脚边,铺成一条水路。那些是供人践踏的信息,还没人让人遗忘的资格,因为人甚至无法记着它们。

  “升了小学三年级,我们交换了什么生日礼物?”秦招问。

  “好似是生日卡。小学四年级是信件,都是手写的。你每个月总花光零用钱,我家又没给我零用钱,每天只有五元、十元左右,都是穷光蛋——但现在我们去餐厅吃个饭,都要花上廿几三十元了。”

  “五年级时呢?”

  “好像是食物……或手制的东西。我说过我喜欢收到食物,没什么比食物更实在了。吃进肚里,摸摸微胀起来的肚子,轻轻一压下去,能感到食物停留在腹中。手制的卡片或信件也实在,过许多年后还在,能时时翻看。然而对象往往脆弱:像手机,花三四千元买一部新手机,用不够两三年就摔坏了,拿去tray,只换来二三百元,还不及当初价钱的十分一。愈昂贵的产品,愈容易贬值,几乎是从第一天得手开始,它的价值就在下降。然而手制的东西不同,它们第一天诞生,就没所谓价格,放到任何地方去都不会有人想买下,只能送给一个特定的对象——就是你在制作那东西时所思念着的人。到十年、廿年后,那东西还不会降价,因为它本身就无价,却在赠与者跟收礼者的心里有特殊的地位。”

  “你太认真。”秦招干笑几声,也转过身来,背对着楚暮。然而,又生起一股冲动想看楚暮现在的表情,却怕一旦对视,对话便会终止。还是见不到更好。那些人去教堂告解,也是见不了神父的颜面,因此才能畅所欲言。

  “好多人都这样说。”楚暮的声音平稳而低沉。

  “六年级呢?”秦招转了转身子,改而平伏在床上,侧着半边脸压于枕头上,胸腹至脸受到压力,人成了躺在罐头底的一尾扁平的沙丁鱼,却有种说不出的安心感,不用担心枕边人下一秒会扑过来,用散发体臭或肥胖的身体覆上自己的背——那是危机,又是刺激。

  “你都忘得一干二净,我胡吹个答案出来,你也不知。”

  “系呀。你不记得,就乱说个答案打发我。”

  “我不讲大话。”

  “这句我记得,你小时候讲过。你就是老老实实,没听过‘忠忠直直,终须乞食’吗?”

  “然而做个乞丐,得闲在这面墙写几个大字,得闲又去这条行人天桥拉个二胡,求人施舍我几块钱,自由自在,不好吗?也不用交税。”楚暮一到了夜里,心也诚实,得到宛如告解的自由,将平日清醒时无法说出口的傻话都讲出来。

  “可吃不饱喔?”

  “去垃圾桶找,大概。”

  “你吃得下?”

  “吃不下,大概。未试过做的事,我说不清自己做不做得来。”

  “那六年级时,你送了什么礼物给我?我送你什么?我的比你的贵吗?你的比我的贵吗?”

  “我在想……”

  翌日,那个占了楚暮的床的男生跟楚暮道谢,随后悄悄跟别人换了房。于是接下来两天,楚暮与秦招没再睡同一张床,睡觉前也没有像那晚般聊天。直至迎新营完结,楚暮在归途中用手机看新闻,接到秦招的短讯,回复后,就跟秦招约好今年生日出来交换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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