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同志

同志小说《朝秦暮楚》(二)

作者:贵州同志-访问量:-发表时间:20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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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中,秦招未试过在图书馆里逗留多过两小时。小学时每逢夏天,他就趁小息时间跟楚暮溜入图书馆凉冷气,只记得里面窗明几净,几排矮书架的高度只去到他们的脖子处,面向一大排落地玻璃窗,盛夏的阳光经玻璃折射后进入室内,在白色的地板打出如波浪浮动的浅金光。关于书的记忆只有一个:那是一本科幻小说,还是楚暮拿上手的。

  楚暮看了第一个故事,说看不下去,塞给秦招,秦招看了起来,是说一个饥渴的科学家用一堆废料,创造出一个尤物,并与“她”做◇爱:机器骨架外包了报纸,卷成丰满双乳,顶端各有一颗饱满的紫葡萄——秦招还想看下去,楚暮夺过书,沉着脸说:“别看了。”那时他们读小六,对性好奇又兴奋,也试过勃◇起,不知楚暮为何对性有排斥。那时,楚暮说:“这玩意太恶心。人怎可能跟一堆报纸、一堆垃圾亲吻?那不是人。”

  “但这些废料组合出美丽的外表。看起来美就行。”

  “不行,它们、它们……”楚暮急得耳垂通红,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却像一部失效的播碟机,窒在同一个位置而无法播放,终于他泄气:“不是这样。我们是人,不能够随随便便地跟一堆看起来是人、而实际上又不是人的东西亲吻。”

  到了中学,只有在交阅读报告的前一天,秦招才会去图书馆借书。愈薄愈好,愈肤浅愈好,只要能应付过去就行。他每看完一本无聊的故事书,便在想:自己何以要为了交功课而去浪费生命,做这些既不享受又无意义的东西?秦招是独生子,父母忙于事业,家里又没有请工人,平日秦招的生活费都是靠手里一张银行卡转出来。他从来不会用那些钱买书。他听过有人说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他便会大笑说:“若是那样,那我自出生以来就未食过一顿饱饭。”

  大学的图书馆比中学更多,秦招跟楚暮读的这间大学就有四间图书馆。这大学依山而建,由山脚到山顶都是校舍,这几年收生人数多了,又多收了内地生跟国际生以吸金,校舍向山顶内部一直扩建,到处都做工程,成了一处处烂地盘。一放午饭,大堆灰头土脸,肤色犁黑的地盘工人便去就近的饭堂食饭,这工程做多久,就吃多久,日日食同一个饭堂里的碟头饭。

  秦招素来不光顾大学饭堂。都是搭地铁去沙田新城市广场,随便挑一间安静的餐厅食饭。价钱不是问题,应该说秦招时常找机会花钱,消磨户口里那个金额,可是每过了周末,总有新的金钱填补户口的金额。这几年,有增无减,父母从不知秦招的银行户口有几多钱。可是,秦招还是开了张信用卡,极少用,只贪图以大学生身份申请的信用卡上特有的设计——卡面是学生所读的大学。然而信用卡一到手,秦招两指夹着那张硬胶卡,又不觉这卡有什么值得稀罕,往抽屉随手一丢就算了。

  这天是九月五日,刚开学一周,教授还未入正题,秦招也不觉得这学系有什么意思,只图入来再玩个三年。毕业后就不再陪客人——思及此,秦招没有半点感情。他从不觉得自己可怜,陪客人是为了消磨时间,而非出于贫困。他只是在玩一个有少许风险的游戏——或许选错客人,便落得入医院或身首异处的下场,但他也不会为自己的死亡感到畏惧,因为人迟早要死。死之前要玩尽、享受尽最美好最珍贵的东西。游戏的奖品——应说是副产品——就是那转到他手里的钞票。数一下,存入银行,这过程像一个工人从无数人手里接过砖块,砌一堵墙,砌好了围住自己的四幅墙,便堆高、堆高,直至墙成了围着自己的天井,他在井底看着顶端一片或蓝或灰或黑或白或红的天空,渐渐忘记天原来是怎么样的、风原来是怎么样的。

  同时很多人也在建这样的一个天井。比如身在旺角或湾仔时,秦招迷失于纵横错接的大小马路间,抬头并在原地转一圈,大小不一的招牌合成一个方块迷阵,即使将脸仰得多上,还是越不过层层大厦,看不见那些骨牌背后有何风景。于是,他慢慢认同天是有局限,他变得只相信他所能见到的一片四方形的天空。

  秦招坐在图书馆玩手机游戏,甚至没有探索图书馆的好奇心,只觉得这里飘着一种淡淡的霉臭,或许是书的酸腐。他在等:等到够钟就搭铁路去尖沙咀陪客人,那时他是Steve,客人叫原先生,听说是做高级会计师的,月入六七万元,出手阔绰,年纪四十有六,背影远看还算高瘦,可脱下了衣服,皮肤已缺乏弹性。原先生在秦招身上驰骋时,秦招每每盯着对方甩动的肚腩,想起袋鼠。

  还有十五分钟就七点。原先生约了他七点半在尖沙咀,秦招就特地迟到十五分钟,叫原先生等他。过往有客人接受不了秦招迟到,破口大骂,秦招也冷笑着哼一声,转身离场。替他找客人的中间人向他抱怨,秦招冷静地说:“我赔你一万,你当无事发生过。”

  自此秦招在圈子里红起来。大家知道有那么一个漂亮的小东西出来卖身,又有那个本钱挑客人,说发脾气就发脾气,说不接客就不接客,那些客人倒视秦招为红牌,一旦获秦招青睐,脸上有光。

  手机电量只剩不足三十巴仙。秦招不玩了,就在图书馆游荡一下。这间图书馆有四层,他身处三楼。书架多得数不清,直抵天花板,他在其中经过许多前人的灵魂——作者把自己的生命放入文字里书写到或白或黄的纸上——图书馆是一座没有时间观念的建筑物。这里有太多时空:尼采后面是创世纪的研究,创世纪研究的对面是美索不达米亚文明。鲁迅下面有余光中,郁达夫后面再后面的书架住了李杜和苏子。

  有本书叫《液态之爱》,包曼的作品,不知是什么人。秦招的手自动从书架上拿了那本书出来,书页中间夹着王家卫的书签,那一页写着:“欲望与爱。本为手足。”粗看一下,大概是说人以为自己爱上一件东西时,便对它有欲望,可是欲望是一种侵略行为,满足后,那件东西成为垃圾,人对它不再有兴趣,再去寻找新的欲望对象。但爱不同。爱一件东西,是要将自己的生命分给那所爱的东西,爱上愈多的东西,就是将愈多的自己放出去。那是另一种占有吗?

  “胡说八道。”秦招想。

  可他还是再翻了几页,看见一句:“没有谦卑和勇气,就没有爱。”他心里一阵紧缩感,立即合上这本书,好似从书里忽然见到某些曾经熟悉的东西。他迅即沉静,内心生起强烈的嘲笑欲,却想不出具体的话去批评这本书。最后,他走出重重书架,将书随手放在书架前的流动式矮木架,放在那里的书会有职员定期收拾。

  他戴上耳机,用ipod播放上个月新派台的日韩流行曲,节奏强劲,总是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但不知道好过知道,说不定他们只是反复吟唱无聊的歌词,若是知道了,反无意思再听下去。踏出图书馆,越过广阔的行人大道,去到大学校巴站,不用多等便有车来,上了校巴,到大学山脚总站落车,拍卡入闸搭火车。

  现在是繁忙时段,班次很密,在月台不用等两三分钟就有车来。秦招调着iPod的声量,这一首歌听了一半也不够,就没新意,要跳去下一首。如是者他很少完整听一首歌,就是听完一首歌,也因为听的时候在放空、出神,即使是听广东歌也说不出歌词的内容。往四周看了一眼,有些人三三两两结伴,嘴巴张张合合像鸟巢上吱吱喳喳的幼鸟,等父母把食物投入他们口里。没有声音:iPod的歌声大到一个地步将现实中的声音压倒、盖过,反而形成另一种沉默。那些噪音一样的歌声震动秦招的耳膜,生痛,他也好似短暂地失聪,即使这刻他放声大叫,也会听不到自己的叫声。

  既嘈吵至极,又沉寂至极。他在这种状态中找到安稳,消除外界的一切威胁,能抱着自己的身体缩入一个全黑色的胶囊里,滴水不漏,风声也不能至。

  裤袋的电话震动一下,他拿起来一看,是楚暮发来的Whatsapp短讯:“明天约在哪里等?”

  “你想?”

  “我想回T市,我没住宿,还是住家里。但你在大学住宿,会否不方便?”

  “就回去T市吧。明天我day off,也会回家。你明天没课?”

  “明天星期五,我也day off。”楚暮的回复,然后秦招也无覆了。他这才想起礼物的问题。为一个相隔多年无见的朋友买生日礼物,最好买贵价货,谁见了也眉开眼笑。上课时他跟楚暮并非一起坐,但总见他用纸笔抄笔记,也从未见过他用手提电脑。想着还是给他买部iPad,一部mini iPad,三千元也有交易。恐怕今天从原先生身上转出来的还不止三千,上次原先生说,若今次秦招肯陪他玩些新花样,肉金能加倍。他秦招在圈子里待了四五年,变得出来的花样也够玩一年半载。

  他笑了笑,踏进火车,刚好有个空位。方坐下来,就有个老妇趁车门关上前冲入来,气来气喘的,看衣着打扮或许是大学里的校工,虽年纪老了,动作还灵活。秦招见老妇捶了膝盖几下,他看了看四周,车厢被人潮挤得水泄不通。他将斜肩袋放在自己的座位,行去老妇旁边,跟她说了一两句话,将她带去自己原来的座位,让老妇坐了。

  秦招在红磡下车。下车时还不知天黑了没有。

  

  这篇文章他会喜欢看吗?这是胡燕菁的生活小品,用来当作中三学生的阅读材料正好。张爱玲的《色戒》写得相当好,但上次那读中五的学生还是不喜欢看。数学补充在山脚附近的图书馆,幸好家里还有存货,下星期再去印更多。白先勇的文章对中六学生来说会否太深?但楚暮中四已在看《孽子》,中六时已似懂非懂地看红楼了。英文篇章还未找好!还是上南华早报的网站拿几篇新闻……

  楚暮看看手机,也是时候回家了。大学跟T市距离甚远,坐巴士回家也得花上一小时有多,他又不想全家等他一个人食饭,现在都七点了。这星期六日的补习材料却还未找完,看来今晚要做通宵了。

  楚暮说不上有教学理想,只本着一个极简单的道理做事:受人钱财,替人消灾。既收得家长的钱,就做到最好,尽他所能了解每个学生的性情志向,找教材时就用一些较有趣的:这学生平日喜欢打机,便找些关于游戏的研究与文章;那学生平时看琼瑶,教她中文时便多用经典爱情小说。这一路下来倒是楚暮学得最多,记了许多英文生字不说,连他平时少看的三国跟张爱玲也看了不少,数学公式也是每条都记得。像楚暮这种读文科而背包有计数机的大学生,应该不多。

  以前楚暮常常想:他既有机会教人,自不可误人子弟,必须导学生向正路,叫他们跳出自己的生活圈子,多注意国家大事,不能只漂流于这个无根的社会里,做一团任意东西的废物。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去教一个中三学生中文,细意找了四五篇文章,叫那学生分辨每篇文的风格与优劣。

  “你觉得这两篇文的风格有什么不同?”

  学生哑了。

  “你较喜欢哪一篇?”

  学生的黑眼珠滚了滚,胶在楚暮脸上,像个没有生命的公仔。

  只补了一课就没下文。楚暮第一次替人补习,就被家长退货。是的,退货。他于是检讨自己有何不足,改善品质,发觉补习原来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去到学生家里,坐下来,讲不多过十句闲话,拿出练习叫学生做。做完,核对答案,讲解错误。讲完,拿两篇文章,叫学生立即看,在每段最重要的句子底下划直线,讲解文章大要。

  完。

  不知为何,这样做就会自然提升学生的成绩。有练习就行了——其实学生有动力自行去找练习,做完后自己对答案,也能想得通,然而这一代的学生就是要雇一个比他优秀比他年长的人回来。学生要知道这个被雇回来的人所说的话全部正确,安然接受对方的灌输,叫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无忧无虑,因此无新意,但这也意味无意外。到时候学生自己成绩没进步,又归咎于补习老师,再换一个人回来就算了。

  因此,学生所需要的并不是楚暮这一个人,而是楚暮所能提供的服务——而这种服务并非楚暮专能提供的,只要给得起某个价钱,就能请到人回来。同理,没有一个学生对楚暮而言是特别的,只要对方出得起一个价钱,就能请楚暮来为他补习。金钱促使现代人的每一次相遇,不再有邂逅,不再有缘分——假如缘分不能够被定义为金钱。

  大家之于大家都不再是独立的人,大家都是可被替代的,如同官僚体系不会因一两个官员的死亡或退休而崩溃,只要输入源源不绝的新血,体制就会继续运作。体制一日不被推倒,便会一直存在下去,得到永生,而它的永生得力于人类有限的生命。

  这个时代,能活得下去的,不是人,是人所创造的机器;不是你或我,而是曾有你我于其中的大体制。

  这就是一种理性的运作,这并非人治。人必须由制度管理,若由人类自己作主,就非理性,就是人治。其实制度本身也是人所想出来,不知为何历经千秋后,制度不再有人性,它因为无尽的寿命而成为了无法消灭的魔物,以一个灰灰白白似有似无的影笼罩着世人的生活,使你或多或少感受到它的影响。

  ——楚暮捧着好几本书走出重重书架时,就是思考这些平时无聊才想的问题。有工作在身时不能无聊地花时间,故这些东西平时很少想。到工作完了,人也没精力,只想快快上床睡。经过一个流动矮木架时,惊见包曼所写的《液态之爱》,这是一门必修课的指定参考书。或许是刚开学,大家也未有心情来借书——若楚暮不是要借书回去做教材,也断不会在开学不久就来大学图书馆——他拿起这本《液态之爱》,连书背的简介也没看,就借回去。这书既是指定参考书,日后必有用处,就趁现在有空时看完。

  在流通处排队排了十分钟才借到书。一去到校巴站就送车尾,等下一班又要花上十分钟,倒不如徒步下山。楚暮行得极快,一边行一边食面包:昨晚八点几下去买的,十元三个猪仔包。每天的午饭则是早上楚暮自己起床做的,时间不足时就炒个火腿鸡蛋,最重要白饭多。菜的份量不重要,饭吃得少就不能支撑到六七点,因此楚暮的饭盒菜很少,饭至少有两碗。虽然带午饭意味他要晨早六点半起身做饭,可这能大大减省伙食费。

  楚暮对食的执念很大。每当他进食时才感到自己生存。阅读是种虚无飘渺的浪漫,需等到人有某种诗情画意时才拎得起一本书,细细品味。人疲累时就无法生起诗情画意,而想远离书本,见了文字就头痛——这对于楚暮来说是种痛苦,因他以前是个爱书之人,坚信三日不读书则面目可憎。可是,当他试过一天为五六个人补习后,他才发觉真正重要的事物不是书,而是食物。

  他带一袋面包上学,早上吃两个,归家时食一个。上下颚机械式地上下合动,牙齿如两道不断遇合的闸,将橡皮一样的面包分尸,经食道落到胃里再让胃液分解。神农尝百草,因他的腹腔是透明的。楚暮也想拥有这能力,却并非为了贡献科学,而是想亲看见食物在他肚里被分解,由有变无的过程。面包与肉一同到胃时,何者融解得更快?

  将食物化为金钱,他想知人体消化金钱的速度有几快。一客价值一千元的鱼翅汤,是不是比一碟价值十八元的叉烧饭消失得更快?那何以不花一千元去买五十五碟叉烧饭,而只去买一盅鱼翅?买什么才是最值得?

  此刻楚暮食着面包,十元四个的猪仔包,没有馅料,隔了一夜依然饱胀。这不代表面包新鲜,而暗示制作者加了许多不知名的化学剂。模型放个十年八载也不会变形,面包放个三天两夜依然饱满,呈现烤得刚好的金黄色,悦目得可怕,教不知事实的人食指大动。模型与面包,一个不能吃,一个能吃,却有遇合的地方。

  拍卡入闸。繁忙时段过了一半,班次没那么密,要等四分钟才有车。他自背包拿出那本《液态之爱》,一打开便见右页折了一个书角,那书角指向某一段的第二句:“没有谦卑和勇气,就没有爱”,楚暮想:谦卑过头即自卑,人不相信有人爱自己;勇气过头即鲁莽,坚信自己无所不能,不屑要人爱自己。

  他想,需要爱的人要同时有一半的自卑与一本的勇气,何者过盛,都无法得到爱。某页中间似夹了块硬硬的东西,掀去一看,是一张王家卫的书签,书签抵住那一页的某一句子:“因为有爱,自我才逐渐在世界生根。”

  那么,生存的人是否必有自我?可是,生存的人却不一定有爱或被爱,那是否指生存的人没有自我?没有自我还算是生存吗?那要看人如何定义生存:是要为某个人牺牲,还是用一切卑劣的手段尽量令自己在世上多活一秒、多吸一口氧气。

  楚暮双眼疲累,明天还约了秦招,还未想好礼物。以前年纪小,能送生日卡,现在升了大学,一张卡片轻过一张钞票,还哪有勇气送出去?倒不如真封一包红利是。然而看秦招打扮出色,未见过他重复穿一件衫,可想而知是有钱人——印象中秦招小时候也不缺零用钱的。利是钱太少,又显得寒酸。可惜秦招不特别爱食物,不然能请秦招去食上海菜,大碟又好食。秦招以前喜欢什么?他想不起秦招的爱好,因为秦招向来勿论好坏,照单全收。宁滥勿缺的人最能掩饰自己的爱好。

  楚暮是面向对面月台的,可因一直在想事情,也没注意对面月台有什么。他想到累了,便一一打量起对面月台的人。有几个穿着黑色套装的女郎,年纪很轻。有三两个穿西装,脸有皱纹的男人,也许是教授。还有不少人,但他们不是盯着地下发呆,就是低头玩手机。这时楚暮累到极点,不想再查看email、银行户口或即时新闻,也没心情玩手机游戏,只想让脑袋呈空白状。

  他恰好接触到对面一个少女的眼神。一愣。看不清面目,可是少女身材纤秀,身穿淡湖水绿色连身裙,脚蹬一对白色矮跟鞋。夜已临,但腥红的夕阳馀晖犹在,紫蓝橙红错落有致,扫在她身上,有种末日的美丽,使楚暮一时移不开眼。

  对面月台的列车由楚暮的左方而来,刚自左端冒了个头,就咻一声的飞过来,却见少女移开脸,在一秒间踏出两步:第一步越过黄线,第二步踏出月台,快得无法阻止,楚暮见少女的手伸向天空,像佛朗明哥舞者举手的姿态,曼妙有力地完成她生命最后一支舞曲。

  楚暮却无法说出火车撞向少女的那一刻发生什么事情。他只知自己双眼久久没有合上,眼眶干涩,风吹到眼球上,带来阵阵赤痛。心脏像要冲出胸口,他一声也叫不出来,书掉下地,但没人——包括楚暮自己——注意到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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